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发展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标准。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制订本区体育事业发展短期计划和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各部门、各系统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推动体育社会化,增强人民体质。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体育竞赛活动,承办、举办市级、区级的各类体育活动,检查、指导全区的体育工作。负责全区的体育实施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开放管理。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工作、体育科研工作、体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培养体育师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宝山区体育局(行政) |
2 | 宝山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
3 | 宝山区第二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
4 | 宝山区少年儿童业余游泳学校 |
5 | 宝山区体育事业管理中心 |
6 | 宝山区行知田径运动学校 |
7 | 宝山体育中心 |
三、2014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宝山区体育局2014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640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9.95万元,占93.96%;事业收入384.18万元,占6%;其他收入2.49万元,占0.04%。
四、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宝山区体育局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55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4.52万元,占39.92%;项目支出3332.58万元,占60.08%。
五、2014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宝山区体育局2014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15.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2014年度决算446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4.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的支出。项目支出2561.8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等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227.4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及福利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68.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53.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及行政人员购房补贴。
5.“其他支出”2014年度决算498.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彩票公益金使用规定为奥运争光计划、全民健身经费的支出。
六、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宝山区体育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合计为67.98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54.02万元,主要由于2014年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由外事办统一编制预算并公开,因此本单位并未编制预算金额。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66.42万元,比预算增加66.42万元,主要由于2014年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由外事办统一编制预算并公开,因此本单位并未编制预算金额。因公出国(境)团组数2个、人数22人,主要用于组队参加学习、交流比赛。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均未使用。
2014年公务接待费决算1.56万元,比预算减少1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批次,共接待3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