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友谊路街道“保安全、助复产”百日安全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印发《友谊路街道“保安全、助复产”百日安全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友谊路街道 发布时间 2020-03-30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3-30
  • 发文字号: 宝友街〔2020〕1号
  • 发文日期: 2020-03-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友谊路街道

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各居委会、辖区各企业:

当前,辖区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为积极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经街道安委会研究决定,自31日至5月底,在辖区开展“保安全、助复产”百日安全检查行动,请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狠抓责任和制度落实,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控风险,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工作目标

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压实责任,强化举措,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三、检查内容

本次安全检查行动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抓住一些重点领域和风险较高的行业。

1.危险化学品:从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查找火灾、爆炸、中毒、泄露等事故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排查危险化学品存储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消防设施、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防超压、防雷电、防晒、防爆、防腐、防渗漏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排查各类使用、经营、储存单位资质、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及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责任部门:安管所、公安派出所)

2.特种设备:以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厂区特种作业车辆、承压式压力容器等安全状况为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维护,运行是否正常、运行记录是否真实等。(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

3.消防安全:重点整治9类突出问题。一是“三合一”现象。二是防火分隔不到位。三是疏散通道不畅通。四是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五是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六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七是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八是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九是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责任部门:安管所、公安派出所)

4.建筑施工: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包括: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查验、使用及建筑施工(装潢装修)过程中的违规作业等情况。(责任部门:社区管理办、城管友谊中队)

5.居民小区:居民区党总支牵头,会同物业、业委会、社区民警等开展小区楼道、公共停车棚等物品清理,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小区消防通道的巡视,确保消防通道保持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物业管理部门要做好检查指导。(责任部门:各居民区党组织、公安派出所、房管所)

四、工作步骤

行动坚持自下而上,通过开展企业自查、部门督查、领导抽查等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现在至531日)

要求各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隐患排查,查找、分析、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要把人的隐患作为重中之重,及时消除。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状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重大危险源管控及应急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二)部门督查(41日至430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围绕检查行动方案的内容,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原则,对企业存在的各类问题要及时指导、及时解决、及时处罚,对安委办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条对照,进一步强化执法、处置到位,确保隐患风险得到有效化解,企业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附件:友谊路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隐患督查表)

(三)领导抽查(51日至531日)

街道领导将结合工作重点,采取随机走访、抽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定期调度督导,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果。同时,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成立检查组,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调研指导活动,推动加快隐患治理步伐,防止已整改问题出现复发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调度,主管负责同志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落实。根据工作实际,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加强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坚持以各成员单位为主体,采取多种措施,结合自身常规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百日行动”的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做到要求告知到位、宣传物资到位,不漏一环,不漏一人。要大力推广重大隐患有奖举报机制,用好“33712345”热线,对举报并被确认为重大安全隐患的,给予奖励,营造“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整改落实。要严格遵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狠抓整改,做到检查不流于形式,整改务必到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整改落实质量。

(四)严格问责制度。要强化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不仅要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法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甚至参与事故瞒报的,要查明原因、认定责任、严肃处理,真正起到“惩处违法者、教育责任人、警示其他人”作用。对无视法律、无视政府监管的,一律从严惩处。

    (五)落实信息报送。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时间结点及职责分工,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上报,填写友谊路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隐患督查表,并于每月10日前报街道安委办。安委办根据隐患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将重点问题隐患提交街道安委会,由街道安委会进行问题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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