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9A073号提案的答复_区级提案结果公开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9A073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经委 发布时间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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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提案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9-3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9-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经委

尊敬的石博、陈江、王安环、徐刚、伍如俊、李锐、陈敏、卓启强同志:

关于在宝山区政协第九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盘活宝山低效用地和闲置用地的建议”(编号:9A073政协2022-00108)已收悉,建议中反映的情况详实,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建设性和工作指导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夯实盘活地块基础库,建立综合指标体系,落实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根据宝山区“十四五”制造业发展规划指标体系的要求,目前已明确在十四五期间,5年累计完成5000-8000亩低效产业用地盘活目标现已制定《宝山区低效产业用地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宝经委〔20213号),力争在20222024年期间盘活低效产业用地6000,每年低效盘活产业用地不少于2000亩。前期已与各镇园区对接排查低效用地项目,编制盘活计划表,明确盘活地块信息、地块现状产出信息、盘活方式、盘活时间进度等,形成“一企一案”。周周跟进,月月有进展,加快低效产业用地盘活。基本明确2022年盘活地块计划清单,可盘活地块66个,涉及土地面积2442亩。梳理建立了以园区亩税5万元以下的地块为主的20232024年盘活地块基础库,拟计划盘活园区103个地块,涉及土地面积3085亩。

该专项工作由区经委落实统筹协调责任,执行好产业结构调整、存量工业用地盘活转型、技术改造等产业政策,开展工业用地产业绩效评价,推进和协调低效产业用地盘活工作。根据区统计局、税务局、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提供的指标和数据,设定一套反尊敬的石博、陈江、王安环、徐刚、伍如俊、李锐、陈敏、卓启强同志:

关于在宝山区政协第九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盘活宝山低效用地和闲置用地的建议”(编号:9A073政协2022-00108)已收悉,建议中反映的情况详实,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建设性和工作指导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夯实盘活地块基础库,建立综合指标体系,落实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根据宝山区“十四五”制造业发展规划指标体系的要求,目前已明确在“十四五”期间,5年累计完成5000-8000亩低效产业用地盘活目标。现已制定《宝山区低效产业用地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宝经委〔2021〕3号),力争在2022~2024年期间盘活低效产业用地6000亩,每年低效盘活产业用地不少于2000亩。前期已与各镇园区对接排查低效用地项目,编制盘活计划表,明确盘活地块信息、地块现状产出信息、盘活方式、盘活时间进度等,形成“一企一案”。周周跟进,月月有进展,加快低效产业用地盘活。基本明确2022年盘活地块计划清单,可盘活地块66个,涉及土地面积2442亩。梳理建立了以园区亩税5万元以下的地块为主的2023~2024年盘活地块基础库,拟计划盘活园区103个地块,涉及土地面积3085亩。

该专项工作由区经委落实统筹协调责任,执行好产业结构调整、存量工业用地盘活转型、技术改造等产业政策,开展工业用地产业绩效评价,推进和协调低效产业用地盘活工作。根据区统计局、税务局、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提供的指标和数据,设定一套反映本区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就业结构、产出效益等情况的综合指标体系,利用智能监控筛选,人工鉴别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园区)调整工作的成效进行客观、有效的评价。依托“一网统管”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资源利用效率评价企业信息库,加快形成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对产业用地监测评价体系,明确定期评价成果动态更新管理机制。区规划资源局落实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监管责任,根据盘活项目需要支持开展规划调整。会同区建管委等部门出台存量工业企业改扩建项目报建报批操作细则,优化简化图则更新、规划调整等审批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明确差异化、分类处置机制,加快低效产业用地转型。

根据低效用地的宗地特性、分类及时处置,根据《宝山区低效产业用地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宝经委〔2021〕3号),明确存量低效产业用地盘活工作采用收储出让、产权交易、提升转型和厂房租赁等四类方式开展。

(一)收储出让:主要包括两类方式:一是土地收回重新出让。镇、园区认定具有盘活价值的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和闲置土地,经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可采取重新收储出让方式进行盘活利用。二是存量节余土地分割转让。对通过出让方式并已合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在满足自身需要后节余的土地,符合规划分割条件并可以独立开发的,可进行分割转让。

(二)产权交易:主要包括三类方式:以司法拍卖、产权交易、工程转让等调整主体进行开发再利用的产业用地,应提前介入开展区产业准入评估,符合条件的方可实施转让。

(三)提升转型:主要包括三类方式:一是提高容积率,对符合区产业项目准入条件的合法存量工业仓储用地因发展需要可按规划提高建筑容积率或增加地下空间的。二是存量工业用地转性,按照规划用地性质转性为研发总部、商办、公共服务等非住宅类用途的存量工业用地,通过存量补地价办理用地手续后实施转型开发。三是调整为标准厂房类工业用地,对已合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经批准可调整为标准厂房类用地。

(四)厂房租赁:通过厂房租赁方式引进符合区产业准入条件的新项目(企业),各镇、园区应与入驻企业签订全生命监管协议。

通过四大分类处置机制,创新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机制,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加快低效产业用地转型。


三、设立宝山区低效产业用地盘活专项资金,进一步支持低效产业用地升级。

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以下简称“科创30条”)文件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宝山区低效用地盘活专项政策操作细则(试行)》,设立宝山区低效产业用地盘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镇园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存量工业用地二次开发,资金可由镇园区统筹用于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收储再开发、存量嫁接、收购盘活和改善存量资产引进优质项目等。主要支持对列入市区产业结构调整或低效盘活计划的企业实施关停,被列入市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市级区域调整专项等专项计划的,按政策要求给予区级资金1:1配套支持;支持低效企业实施关停再利用,对产业结构调整或低效盘活腾出的土地厂房或闲置存量土地厂房引进优质产业项目;支持园区重新收储低效用地并再次引入优质项目;支持通过受让产权或股权方式购买我区存量工业用地(厂房)引入优质项目;支持存量企业进行自身转型升级,加大投资建设等;进一步加强低效产业用地盘活的主动性,提升大企业大集团的盘活转型积极性,促进低效产业用地空间释放,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小企业落地,帮助孵化优秀科创企业,提升区域经济发展。 


四、完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稳妥推进清理整顿各项工作。

全面建立低效产业用地的倒逼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于生态环境、污染排放、安全隐患、违法经营等突出问题入手,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堆场整治等工作,区应急局联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规资局、建管委、交通委、税务等区级行政执法力量对低效产业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道路运输、工程质量、合法经营、合同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综合整治,加大检查执法频次,持续开展现场检查和定期巡查,形成高压态势。区经委联合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低效企业在差别电价、用水加价、用能、环保、排污指标上予以限制,提高低效产业用地持有成本,倒逼低效企业退出土地。同时,落实区镇联动,责任共担,加大对低效产业用地的调整力度,综合运用财税、环保、安监、金融、信用、综合整治等行政措施,倒逼企业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各街镇(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年度考核评价。

感谢各位为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不断保持沟通,做好服务,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会同区发改委、区规资局、区应急局等相关部门,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统筹宝山区存量低效工业用地的盘活,加快宝山区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我们的每一个进步,继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映本区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就业结构、产出效益等情况的综合指标体系,利用智能监控筛选,人工鉴别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园区)调整工作的成效进行客观、有效的评价。依托“一网统管”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资源利用效率评价企业信息库,加快形成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对产业用地监测评价体系,明确定期评价成果动态更新管理机制。区规划资源局落实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监管责任,根据盘活项目需要支持开展规划调整。会同区建管委等部门出台存量工业企业改扩建项目报建报批操作细则,优化简化图则更新、规划调整等审批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明确差异、分类处置机制,加快低效产业用地转型。

根据低效用地的宗地特性、分类及时处置,根据《宝山区低效产业用地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宝经委〔20213号),明确存量低效产业用地盘活工作采用收储出让、产权交易、提升转型和厂房租赁等四类方式开展。

(一)收储出让:主要包括两类方式:一是土地收回重新出让。镇、园区认定具有盘活价值的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和闲置土地,经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可采取重新收储出让方式进行盘活利用。二是存量节余土地分割转让。对通过出让方式并已合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在满足自身需要后节余的土地,符合规划分割条件并可以独立开发的,可进行分割转让。

(二)产权交易:主要包括三类方式:以司法拍卖、产权交易、工程转让等调整主体进行开发再利用的产业用地,应提前介入开展区产业准入评估,符合条件的方可实施转让。

(三)提升转型:主要包括三类方式:一是提高容积率,对符合区产业项目准入条件的合法存量工业仓储用地因发展需要可按规划提高建筑容积率或增加地下空间的。二是存量工业用地转性,按照规划用地性质转性为研发总部、商办、公共服务等非住宅类用途的存量工业用地,通过存量补地价办理用地手续后实施转型开发。三是调整为标准厂房类工业用地,对已合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经批准可调整为标准厂房类用地。

(四)厂房租赁:通过厂房租赁方式引进符合区产业准入条件的新项目(企业),各镇、园区应与入驻企业签订全生命监管协议。

通过四大分类处置机制,创新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机制,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加快低效产业用地转型。

 

、设立宝山区低效产业用地盘活专项资金,进一步支持低效产业用地升级。

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以下简称“科创30条”)文件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宝山区低效用地盘活专项政策操作细则(试行)》,设立宝山区低效产业用地盘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镇园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存量工业用地二次开发,资金可由镇园区统筹用于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收储再开发、存量嫁接、收购盘活和改善存量资产引进优质项目等。主要支持对列入市区产业结构调整或低效盘活计划的企业实施关停,被列入市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市级区域调整专项等专项计划的,按政策要求给予区级资金1:1配套支持;支持低效企业实施关停再利用,对产业结构调整或低效盘活腾出的土地厂房或闲置存量土地厂房引进优质产业项目;支持园区重新收储低效用地并再次引入优质项目;支持通过受让产权或股权方式购买我区存量工业用地(厂房)引入优质项目;支持存量企业进行自身转型升级,加大投资建设等;进一步加强低效产业用地盘活的主动性,提升大企业大集团的盘活转型积极性,促进低效产业用地空间释放,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小企业落地,帮助孵化优秀科创企业,提升区域经济发展。

 

、完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稳妥推进清理整顿各项工作。

全面建立低效产业用地的倒逼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于生态环境、污染排放、安全隐患、违法经营等突出问题入手,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堆场整治等工作,区应急局联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规资局、建管委、交通委、税务等区级行政执法力量对低效产业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道路运输、工程质量、合法经营、合同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综合整治,加大检查执法频次,持续开展现场检查和定期巡查,形成高压态势。区经委联合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低效企业在差别电价、用水加价、用能、环保、排污指标上予以限制,提高低效产业用地持有成本,倒逼低效企业退出土地。同时,落实区镇联动,责任共担,加大对低效产业用地的调整力度,综合运用财税、环保、安监、金融、信用、综合整治等行政措施,倒逼企业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各街镇(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年度考核评价。

感谢各位为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不断保持沟通,做好服务,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会同区发改委、区规资局、区应急局等相关部门,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统筹宝山区存量低效工业用地的盘活,加快宝山区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我们的每一个进步,继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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