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0714_行政处罚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0714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2-07-18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7-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7-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案件名称

上海宝巍钢材加工有限公司的其他负责人刘永国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宝)应急罚〔2022〕执法0029号

被处罚人姓名

刘永国

身份证号码

511***********7014

处罚事由

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处罚依据

义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处罚结果

对刘永国个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 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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