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财政局:
共和新路、长江西路景观灯光维护项目和逸仙路、宝杨路等景观灯光设施维护项目产生了6个月的维保空档期,具体情况如下:
共和新路、长江西路景观灯光维护项目和逸仙路、宝杨路等景观灯光设施维护项目于2023年12月6日维保到期。由于新一轮的维保招投标工作周期较长,直至2024年6月方才完成。为确保城市夜间景观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在此空挡期间,原维保单位承担并持续开展了必要的巡查维保工作,避免了因维保空档期可能导致的设施故障和安全隐患。
鉴于此特殊情况,申请将原维保期限延长六个月,并依据原合同金额的50%作为此过渡期间的维保费用。共和新路、长江西路景观灯光维护项目费用为87.495万元,逸仙路、宝杨路等景观灯光设施维护项目费用为85.24075万元,共计172.73575万元。
现申请支付2024年宝山区景观灯光维保空档期费用172.73575万元。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