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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山工业园区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宝山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 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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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5-29
  • 发文字号: 宝工园管〔2019〕24号
  • 发文日期: 2019-04-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宝山工业园区

园区各部门、居委、企业:

《宝山工业园区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经园区领导班子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宝山工业园区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上海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418


附件:

 

宝山工业园区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宝山区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园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区食安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园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及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美丽等区域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坚持制度+科技,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不断提高本园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市巩固和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主线,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认真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民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分以上,市民对本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

三、主要任务

()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夯实食品安全治理基础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市、区加强党政同责要求,建立健全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积极引导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类社会群体共同关心、营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园区。要求各企业认真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与各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达到100%签约率,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四有两责落实到位。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增加食品安全监管辅助人员;居委会配备一站三员。加强实战培训,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通过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培训、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等,提升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牢守食品安全底线

3.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配合对口园区职能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以及市民群众的培训引导。提高食品监管水平,积极配合上一级部门做好年度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4.加强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按照市、区相关保障工作要求和规程,协助做好第二节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确保社会面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推进智慧监管系统,充分利用现场监管执法监管平台,将食品生产企业、沿街商铺、企业食堂等列入监管范围,不断扩大科学监管覆盖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6.督促企业开展突发事件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提升市民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水平,确保事故处置及时、规范和有效,并完善《宝山工业园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应对食品安全舆情和社会关切。

7.巩固和深化我区建设上海市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成效,协助市食安办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对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验收评估。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实现精准化靶向监管

8.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对园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经营状态等开展全覆盖排查,着力提升园区食品生产企业的产业发展水平。

9.认真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持续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综合治理,坚决遏制无证照食品经营新增、回潮。进一步落实、规范小餐饮纳管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宝山工业园区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10.贯彻落实《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督促园区内小餐饮以及各企业食堂与有资质的的餐厨废弃油脂运收单位签订协议,并加强日常检查。

11.加强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学校食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格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提升食品企业质量水平

12.加强食品企业诚信建设,健全企业内部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身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自查自检、出厂检验、进出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临近保质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3.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主要以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放心餐厅为基础、餐饮单位质量提升工程为重点,建成一批企业管理可量、材料来源可溯、诚信承诺可查、群众感受可评的消费者信任食品品牌。

(五)引导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不断提升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14.健全投诉举报及奖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园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联动处置和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市民主动参与、敢于揭露违法违规行为。

15.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园区公益宣传活动。为园区企业、社区下发各种宣传资料,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同时, 借助社区通、宣传栏、电子屏等平台,多形式、多角度传播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监管动态。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六进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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