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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宝山区月浦镇生态花卉基地项目”建设后 购置一辆保鲜车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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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产业化扶持政策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19-08-14
  • 发文字号: 宝农委〔2019〕60号
  • 发文日期: 2019-08-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农业农村委

月浦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宝山区月浦镇生态花卉基地申请购买一辆保鲜车的函》(宝月府函〔2019〕17号)收悉,经过研究讨论,原则同意你镇购买一辆福特全顺保鲜车,车价20万元左右,该购置经费从“宝山区月浦镇生态花卉基地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超额部分由建设单位月浦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请你镇按相关规定与流程办理。

此复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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