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晨娇储运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沪宝 )应急罚〔 2020 〕88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上海晨娇储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1137456095668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凤秀 |
处罚事由 |
2020年8月18日上午,执法人员赴富锦路向东路1号上海晨娇储运有限公司就该单位8月16日发生的一起员工受伤事故进行安全检查,经查,上海晨娇储运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二条;处罚条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晨娇储运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 9月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