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成才:
你于2020年6月24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宝府复补字(2020)第012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宝山区淞宝路50号3号楼,联系电话56693022)领取《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