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增设“遗体化妆整容费”自选项目的批复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同意增设“遗体化妆整容费”自选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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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19-10-18
  • 发文字号: 宝民〔2019〕44号
  • 发文日期: 2019-10-1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民政局

宝山区殡仪馆:

你馆《关于增设“遗体化妆整容费”自选项目的请示》(宝殡发[2019]21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自2019111日起,在原“遗容整理”80//次的基础上,增设“遗体化妆整容费”自选项目,即:80//次、120//次、150//次,并按相关规定,向物价部门做好备案,并按“公开透明、自愿选择”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

此复。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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