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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公安局宝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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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6-2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6-2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公安局宝山分局

徐瑾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您提出“关于及时核对清理社区公共户口的建议”的建议(第002号),经分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1年,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10)370号],市公安局要求本市各公安派出所设立社区公共户。前期,市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在多次召集征询各分局建议并开展了大量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公共户设立与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公共户”的设立、立户类别、入户手续、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将定期清理“公共户”作为日常管理重点工作之一来抓,市、分局业务管理部门加强该业务的指导和检查。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分局一直在探索和寻求实质性的抓手,市局在相关文件中也要求加强社区公共户的动态管理,对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的人员,派出所主动联系当事人,告知对方应主动将户口迁移至现居住地派出所的社区公共户或本人产权房内。目前,市局也在积极谋求与市房产交易中心等相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定期下发信息数据,便于派出所比对、排查和清理。分局人口管理办公室也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切实把“公共户”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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