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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劳人仲(2025)办字第485-490、577-579号应诉及开庭公告

信息来源: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02-24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主题分类: 劳动关系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2-2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2-2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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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方琳燕、钱元坤、林聪聪、朱玉琴、黄程晨、史玮、赵桂翔、周承德、石玮曜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5)办字第485-490、577-579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二五十一日下午十一时在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6号第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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