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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宝山区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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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7-22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19〕43号
  • 发文日期: 2019-07-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宝山区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9年7月18日

 

宝山区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社会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深入开展社会诚信建设,是宝山区建设上海“四大品牌”重要承载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抓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通知》(国发〔2014〕21号)、《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总体要求,现就加强宝山区社会诚信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诚信宝山”建设,以法律法规准则为约束,以社会道德文化建设为引导,发挥信用在城市治理、城市服务、信用惠民等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作用,加强重点领域建设示范引领,全面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产品应用和服务,引导社会成员以诚相待、以信为本,增强人民群众的信用价值感和获得感,促进在邮轮经济发展中形成宝山区信用特色,奋力打造宝山邮轮经济信用生态圈,稳步推进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为宝山“高品质生活”建设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努力成为全市社会诚信建设的标杆。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社会共建。依托宝山区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和“信用宝山”网站,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信用共治生态圈。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加强失信专项治理,加快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行业信用建设品牌,营造知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3.强化应用,联动奖惩。将信用应用放在突出位置,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拓展“信易+”惠民服务,对诚实守信主体提供更为便捷的公共服务,增加失信成本。

(三)工作目标

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信用信息系统为支撑,加强社会诚信、商务诚信和政务诚信建设,打造以“邮轮经济”“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监管”为亮点的信用特色应用,形成宝山区域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到2020年,信用制度更加完善,信用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信息流动更加通畅,信用信息共享开发利用机制明显改善,平台服务更加优化,开放共享和应用支撑功能持续提高,联动奖惩更加有力,信用价值感知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社会领域

1.医药卫生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培育诚信执业、诚信诊疗、诚信收费理念,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诚信医疗服务准则。全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开展诚信医院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2.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推进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制度建设,在救灾、救助、养老、社会保险等方面,建立全面的诚信制度,打击各类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严格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实施中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加强对申请相关民生政策的条件审核,强化对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及保障房使用的监管,将失信行为纳入宝山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诚信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险领域的劳动保障监督执法,规范参保缴费行为,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和仲裁的管理,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打击各种黑中介、黑用工等违法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加强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建立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工作,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并组织开展动态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予以相应的鼓励、警示或惩戒。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5.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加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引导社会组织提升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把诚信建设内容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支持宝山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信用档案。(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二)商务领域

6.流通领域信用建设。建立食品、酒类和药品的安全信息溯源管理系统,应用信用信息在流通领域涉及民生安全的食品、酒类等行业实施联合监管,加强相关领域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税务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制度,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管理,发挥信用评定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作用。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8.价格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价格处罚类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做好价格处罚类政府信息公开和区域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9.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以信用信息作为处罚裁量和加强企业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企业在承接项目、资质管理、现场监督方面按信用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完善工程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建设领域从业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将涉及工程建设各方和各环节的违规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10.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完善统计诚信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统计诚信评价制度;对统计失信企业名单档案及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金融、市场监管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并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商注册登记等直接挂钩。(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11.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客户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三)政务领域

12.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强化依法行政和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途径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3.健全完善政务诚信子平台。实现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数据归集,建立信用查询、监测预警、数据分析等功能;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记录,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逐步建立和实施公务员录用、晋级与干部考核、提拔中的信用审查制度。(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4.建立政府诚信评价,制定检查考核机制。建立政务诚信“年中检查、年底考核”机制,实现与建议提案办理、政府部门行政效能、市民热线工作绩效等考核评估工作联动。探索在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开展政务诚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诚信街镇(园区)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5.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建立司法行政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合信用奖惩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署的系列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联合奖惩机制,制定信用联合奖惩清单。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选择、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财政金融、税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招标投标、财政资金使用等领域失信主体,大力开展联合惩戒,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二)建立完善“红黑名单”制度,优化“红黑名单”发布机制

编制全区统一的“红黑名单”目录清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政策扶持、招标投标、评优评先等相关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中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差别化待遇。

(三)强化组织保障

宝山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主要依靠宝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宝山电视台、宝山报、“社区通”、“宝山发布”和“信用宝山”网站等开设专栏、专题,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及时报道宝山区社会事业领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措施和成效。

 

 

 

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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