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宝山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_区政府部门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开展2013年度宝山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科委(科协) 发布时间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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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部门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8-10
  • 发文字号: 宝科委(2013)24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科委(科协)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区科委于即日起开展2013年度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过程中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主体为独立法人企业,且是工商注册、税收关系、生产场地均在宝山区域内的企业。

2、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市、区产业、技术政策导向,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3、申请项目必须是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已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并且是正在实施的项目;

4、申请项目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

5、申请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二、材料要求

申请项目的企业可以从宝山科技网下载相关材料填写,并按照要求递交下列材料。

1、《宝山区产学研合作项目可行性方案》;

2、附件材料

1)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项目技术开发合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

4)特殊行业需提供资质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已申请获宝山区科技创新资金资助或本区其它财政性资金资助的同一项目不予申请受理;

2、每一单位原则上申请1个项目,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独立研究所的企业可以申请2项。

2、申请项目须经过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通过并盖章后送区科委。请提前一周送上述部门审核。

3、递交项目可行性方案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份。同时递交《宝山区产学研合作项目可行性方案》电子文档一份和10分钟PPT汇报材料(发送至E-mailwxy630307@126.com);

4、受理日期:201361日起至2013630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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