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国资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21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国资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2021年宝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有关要求,确定工作任务,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现将区国资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机制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委会、党政班子扩大会议相关议事程序及规则。在重大决策前,坚持深入调研,充分咨询论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企业和专业机构的意见。进一步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职能作用,强化合法合规性审查,聘请专业法律团队对涉法涉诉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审查,提供法律保障。在决策过程中,区国资委坚持做到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加强对决策落实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保证了内部决策的规范高效运行,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二)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和体系
加强国资监管,规范依法行政,准确把握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权限,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在区国资委系统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国资委、集资委监管企业出租出借房屋及经营场所管理的实施意见》、《宝山区国集资系统国有、集体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宝山区国资委、集资委监管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理举措,强化监管力度,形成常态化管理工作模式。
根据《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及市国资委的相关工作要求,编制《宝山区国资(集资)系统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参与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为宝山“北转型”做好国资国企发展的铺路石。
(三)全面提升国资国企监管效能
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对应国务院国资委、市国资委出台文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宝山区委托监管企业规范有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委托监管企业的整合工作,将业态落后、效益低下的企业进行清算、关停并转等工作,将产权清晰、效益突出的优质资产整合并入直管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产业园区区属国企实体化运作机制,增强国资国企的产业规模和竞争实力。
(四)重点推动企业依法治企体系建设
全系统推进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督促企业完成公司律师执业登记,为企业稳定、科学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大力加强企业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深入推动法律顾问职责到位。坚持依法合规决策、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规范管理,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投资融资、改制重组、产权流转、招标投标等重点业务的节点管控和流程约束,推动企业管理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切实防范因违规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五)依法做好文件审核和信息公开工作
完善机关重大议事规则,进一步提升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度,提高质量,防范风险。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六)切实加强机关企业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成效,为“八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扎实基础。把企业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作为普法教育重点对象,不断提高国资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依法治企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我委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目前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力量配置仍相对薄弱,国有企业法律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措施和抓落实的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不够深入,委机关在为企业提供的法律服务方面有待增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
按照《宝山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主要领导牵头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向前推进。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遵循科学决策原则、民主决策原则、依法决策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适应国资国企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同时,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法治审核等关键法治建设工作方面的作用。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各项工作能力。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国企法治建设工作全领域和全过程。
(二)不断加强国资国企法治队伍建设
加强专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的人才建设,完善法律服务机制。继续加强国资国企监管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开展普法宣传、法治教育、法律服务活动,提高机关干部依法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能力,增强企业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采取专项培训和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提高国资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体系
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监管政策体系,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国资监管效能。加强全面预算监管,进一步提升关键指标、重大事项预期的准确性合理性,充分发挥预算的分析控制作用,增强事前监管的科学性。加强内控管理,指导企业梳理重点业务流程风险点,健全内控制度,形成完善有效的内控体系,做好股权管理和不动产管理,促进国资保值增值。
进一步完善区国资委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在区国资委系统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四)深入推进企业章程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
继续按照市国资委出台的公司章程指引,分类推进国资系统内公司章程修改工作,并对公司章程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会同区知识产权工作小组,结合“双打”工作,指导部分企业制订知识产权专项规划、开展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加强对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商业秘密、商标品牌的保护,提升依法管理能力和维权能力。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