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准予占用S16蕰川高速(G1503公路-省界)部分公共绿地的行政许可后罗泾段绿化搬迁的请示_政府信息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准予占用S16蕰川高速(G1503公路-省界)部分公共绿地的行政许可后罗泾段绿化搬迁的请示

信息来源: 罗泾镇 发布时间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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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绿化
  • 体       裁: 请示
  • 发布日期: 2025-03-03
  • 发文字号: 泾府〔2025〕4号
  • 发文日期: 2025-03-0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泾镇

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为配合S16蕰川高速(G1503公路-省界)新建工程施工,按照沪绿容许20251号行政许可文件的相关意见,准予占用S16蕰川高速两侧部分公共绿地(罗泾段)69143平方米。根据上海沪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进度的需求,对上述地块内苗木实施绿化搬迁工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占用S16 蕰川高速(G1503公路-省界)部分公共绿地(罗泾段)绿化搬迁工程。

2、工程范围:位于S16蕰川高速(石太路-省界)两侧公共绿地69143平方米。

二、工程内容

S16蕰川高速(石太路-省界)两侧公共绿地69143平方米范围内的常绿乔木 1634株、落叶乔木1575株、常绿灌木3318株、落叶灌木1726株 、片植灌木14801平方米、地被54342平方米进行迁移,并对苗木安置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外进种植土等工作,苗木迁移安置去向主要种植在区属、镇属绿地及林地内。

三、工程经费及来源

工程总费用为13111344元,拟由罗泾镇向区财政申请从本次行政许可窗口绿化补偿费中支出。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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