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8年6月至8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宝山区民防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民防办”)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所属2家事业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民防办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户,其中:区民防办本部1户,事业单位2户。
区财政局批复区民防办及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2579.53万元,其中:区民防办975.16万元,事业单位1604.37万元。
根据区民防办及所属事业单位提供的2017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当年收入总计2397.65万元,支出总计2046.02万元,动用上年结余4.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55.9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55.9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民防办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按照预算批复数执行,决算(草案)与实际执行数基本一致,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还存在宕存资金未及时上缴、部分费用支付手续不完备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区民防办及所属单位购买复印纸、墨盒、公务车修理费等支出总计9.53万元未执行电子集市采购。区民防办及所属单位“其他应付款”科目宕存结余资金总计183.70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区财政。所属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附件资料手续不完备,对购买的低值易耗品未建立管理台账,调拨使用时无调拨及签收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区民防办及所属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将结余资金及宕存款上缴区财政;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建立低值易耗品台账,完善调拨、领用手续;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健全支付依据,完善支付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民防办积极落实整改,已将结余资金及宕存款183.70万元上缴区财政;制定了《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建立了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完善了入库、领用等手续。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民防办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