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执业地点的公示_行政许可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执业地点的公示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5-05-06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许可
  • 主题分类: 卫生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5-0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5-0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关于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执业地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规定,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1. 医疗机构名称: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2. 原执业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共康路601

3. 拟变更执业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共康路658-1号三层东侧301-316

4. 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5.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中医科

6. 服务对象:社会

二、公示时限:202556日至2025512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届满前向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四、联系电话:33796355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56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