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庙行镇 发布时间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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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1-01-1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1-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庙行镇

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21118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我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查阅点。今年4月修订后的《规定》公布实施以来,我镇组织开展专门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和新要求进行解读。截至今年12月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镇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及时”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公文类信息44条,主动公开率100%,全文电子化率100%。主动公开范围如下:

1.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和人员变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

2.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名单等;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年度或一段时期的工作目标、任务及执行情况;

5.度财务收支、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6.各项需要公开的涉及公共服务、治安管理等工作制度、公共政策和措施;

7.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情况;

8.依照规定应予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9.政府实事项目执行情况;

10.依照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申请及处理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链条管理,严格按照《庙行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动工作开展。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为网上申请。其中已办结回复3件,其余2件为今年12月份受理,按要求结转办理至下年度。所有申请均按时依规予以回复,申请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小区雨污分流政策咨询、城市医疗救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信息、复工复产相关补助政策等内容。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件0件、行政诉讼案0件、申诉举报案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2020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2020年度庙行镇政务公开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进一步明确目标内容、细化分解和时间节点。加强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和渠道建设。完善公文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做好保密审查,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完善《庙行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严格按规定编制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并及时公开和更新,今年完成政务公开事项全覆盖梳理,完善《庙行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根据要求,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目录备案到宝山区公文备案系统,于每月月底前,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上报到宝山区政务公开系统。每半年一次将纸质的政府信息上交档案馆备案。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完善信息发布等功能。统筹运用庙行之声文明庙行等新兴媒体以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做好公开工作。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民生政策,要主动向媒体提供信息服务,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主要公开途径如下:

1.政府网站。上海宝山门户网站是我镇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信息公开专栏设有部门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目录等,栏目清晰,方便查阅。

2.政务微博。依托文明庙行官方微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和便民信息,在服务民生、信息公开、舆论引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服务区和咨询点。庙行镇政府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和咨询点(长江西路2700号),便于群众查询、了解政府信息的各项服务设施,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指南栏点和部门示意图、电子触摸屏或电子屏等。

4.热线电话。在镇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热线电话,6698100566983682

5.其他形式。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庙行信息苑、公告栏等方式向市民发布信息,将信息服务延伸到基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9.07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1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1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随着新修订的《规定》实施,我们在与时俱进落实新要求上还存在一定差距。2020年,我镇将按照《条例》《规定》要求,认真改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本单位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公开意识,进一步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整合力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继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制度执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创新开展政府公众开放日等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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