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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路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友谊路街道 发布时间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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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0-01-1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01-1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友谊路街道

友谊路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友谊路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本街道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3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公开率97.14%。从内容看,主要涉及社区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稳定等方面信息。

落实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做好2019年度街道部门及下属基层单位预算、2018年度街道部门及下属基层单位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

加大人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街道高度重视在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收到的“关于宝杨路地铁站至吴淞口国际邮轮港码头交通的若干建议”(第8C072号)提案,及时公开对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8C072号提案的答复。

根据街道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部门领导、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2019年,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网上受理,答复率100%,其中2件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依申请热点为路长制、食品安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原则,由各部门在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确定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党政办进行核对把关。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填写发布审查表和保密审查表,由领导小组层层把关,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本年度不存在因情势变化可以转为公开的政府信息。

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宝山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友谊路街道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需求导向,围绕市政府办公厅明确的重点领域,着眼于群众密切关注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制定标准化规范化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

(四)平台建设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除在区政务公开平台网站上按规公开街道公文类信息外,还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友谊发布”公众号、“社区通”等渠道向市民公开一些街道的工作信息和社区信息,并做到网站信息每日更新,各类活动及时发布。线下,按照相关要求向区档案局备案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档,方便公众在集中查阅点查阅。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手段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依托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街道政府办公楼、居(村)委会等信息公开查阅点,推进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点的规范化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培训班,学习实务操作技巧,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并对各业务部门进行指导和提醒,加强配合,共同做好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照上一年度第三方评议机构对街道作出的信息公开工作评议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顺利完成2019年度自评考核工作。2019年,本街道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0

1803.5574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等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业务学习和沟通协调有待加强。

 改进的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组织政务公开公众开放日活动,使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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