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326套商品房配建项目用途及房地产权利人的批复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326套商品房配建项目用途及房地产权利人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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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8-10-11
  • 发文字号: 宝府〔2018〕173号
  • 发文日期: 2018-10-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予审批调整326商品房配建项目用途及房地产权利人并向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备案发函的请示》(宝房管20181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将已配建的3个商品房配建项目用途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调整房源326套。

二、上述商品房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所有权应初始登记在区公租房运营机构名下。

请你局按市房屋管理局的备案意见具体实施。

特此批复。

 

 

2018102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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