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8C037号提案的答复_区级提案结果公开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8C037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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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提案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9-06-1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06-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


倪韶红委员: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暨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区委、区府的工作要求,按照“遏制新增,减少总量”的工作目标,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承担了区违治办工作职责,牵头开展全区违法违规经营整治,于2018年底实现全区无证照经营存量100%消除的工作目标。为了严防无证照经营新增和回潮,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密切配合,落实无证照经营纳入网格巡查,做到对无证照经营的及时发现和处置。辖区市场监管所与街镇(园区)网格化分平台建立联动核查机制,确保相关线索及时有效分派;市场监管所加强日常检查,做到对相关举报或线索“当天处置,三天办结”,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线索,第一时间移送,保持打击各位违法违规经营整治高压态势,落实常态长效管理。

采取“疏堵结合”整治措施,区食药安办积极落实《宝山区食品摊贩疏导与管理办法》,以及《宝山区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督促街镇(园区)加强属地化管理,依法划定临时区域()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落实对辖区内食品摊贩经营行为开展信息登记、日常监管等管理活动。同时,根据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相关要求,对人民群众有需求且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有固定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和加工卫生要求,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实施临时备案,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一站三员”食品协管员队伍科学管理。区食药安办负责增加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人员配备,对协管员实行“一规范两统一”,即规范管理制度,统一持证上岗、统一工作识别服,不断提升食品协管员队伍的社会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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