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工业园区企业、在建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宝山工业园区企业、在建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宝山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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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0-02-27
  • 发文字号: 宝工园管〔2020〕7号
  • 发文日期: 2020-02-2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宝山工业园区

园区各企业、在建工地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宝山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宝山工业园区企业、在建工地实际情况,制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一、  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1.组建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周坤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雷曙光为双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张建兴,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朱国锋,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祝铭东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发挥基层党组战斗堡垒作用。园区基层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思想发动,加强责任落实,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分片包干,全覆盖、全方位、动态化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推动企业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3.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园区工会要深入了解企业及在建工地复工和员工返沪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安全防护措施,协助做好返沪职工居家隔离工作;加强人员流动情况分析,做好劳动关系调处工作,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4.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园区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方案。园区投促中心负责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规建部负责工地的复工复产工作;社会事业办负责企业及在建工地疫情防控监管工作;园区安监部、规划土地建设部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5.明确园区属地管理责任。园区要加强企业及在建工地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片包干,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物资。要建立复工复产企业清单制度,专人负责复工企业人员信息收集、复工条件核查和企业承诺书签订等工作,并于29日前完成企业告知书发放、复工时间收集汇总等工作,合理统筹企业复工复产安排。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将各条线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6.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所有人和经营者是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守企有责、守企尽责,强化执行、深化落实,防控有方、守企有效。要认真贯彻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建立严密的责任体系,做好每日来沪返沪员工信息登记申报工作,落实复工复产报批或备案制度,切实做到全员工、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三、严格落实企业复工条件

7.防控机制到位。在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严格执行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要建立企业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

8.排查隔离到位。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沪复工;已返沪的,要认真排查其抵沪时间,引导员工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隔离期内不得复工。按规定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9.设施物资到位。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测温设备、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好相关物质的防疫工作。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在相对隔离的区域安排单人单间作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并向所在属地卫生服务中心报备,接受指导;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立即向园区报告。

10.内部管理到位。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要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企业及在建工地在复工后,要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确保做到五个全覆盖

11.管理责任全覆盖。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制。要在企业内部树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氛围,鼓励员工互相监督,确保监督管理全覆盖。

12.健康监测全覆盖。要建立每日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提前掌握返沪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掌握其返沪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人员返沪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 14 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要建立员工健康检查制度,进入工作场所必须开展体温测量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就地隔离,及时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13.场所管控全覆盖。要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测温设备等疫情防控用品。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落实每日通风、消毒等措施,鼓励实行分餐制、盒饭制,采取分时段进餐、分散性就餐等方式,避免员工集聚用餐。要清洁工作环境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生产区、办公区、住宿区、会议室等公共区域和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倡导员工养成主动防控习惯。

14.生产管理全覆盖。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用工不足的企业要尽量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人员,要严格核查、登记体检,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要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5.应急联动全覆盖。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确诊或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五、严格落实监督检查问责

16.明确复工时间要求。严格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的要求,园区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924时。

1)对需在2924时前复工的涉及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生产企业申请,由园区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资料、现场核实后,经区经委(商务委)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同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区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备案。

2)对因特殊原因确需在2924时前复工的本市中央在沪生产企业和市属生产企业的复工申请,由园区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资料、现场核实后,由区经委(商务委)汇总后,统一报市经济信息化委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中央在沪生产企业和市属生产企业的复工通知,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下发并抄送区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和区经委(商务委)。

3)对因特殊原因确需在2924时前复工的其他生产企业的复工申请,由园区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资料、现场核实后,经区经委(商务委)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复工通知由区经委(商务委)下发并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区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备案。

4)对在2924日后复工的生产企业的复工申请,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由园区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资料、现场核实后,经园区防控领导小组批复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

5)上述申请复工的生产企业递交复工申请时,需提供:

A、《上海市生产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1

B、制定复工方案,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含外来员工流动信息等情况);

C、《企业复工复产告知书》附件2

D、《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并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按需配置复工人员(重点地区返沪人员按照居家隔离14日后或持解除隔离观察证明复工)等。

17.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未落实疫情防控物资、未经核查批准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检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生产企业,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复工企业要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或发现确诊病例,将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并按规定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附件:

1. 上海市生产企业复工申请表

2. 企业复工复产告知书

3.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

 

 

上海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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