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云霄门窗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4〕执法104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姓名) |
上海云霄门窗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1138339642187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葛金法 |
处罚事由 |
上海云霄门窗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云霄门窗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