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14年1月1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宝山水务网站http://water.baoshan.sh.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区水务局办公室(56692757、56692412)。
一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我局根据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公开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环节。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制定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制度上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把好源头关,文件性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得到提高。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
2、市民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得到新增。根据水务行业社会性、公益性特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以市民的需求为追求,我们积极主动梳理和公开社会关注、市民关心的热点信息。在“宝山水务网”和“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结果、重大工程进展情况等动态信息。
3、进一步加大了汛期风情、雨情、水情信息的公开工作。利用区政府网站、宝山报等大众媒介的作用,不断拓宽敏感信息、时效信息的公开渠道,宣传宝山水环境建设成果。比较典型的是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海洋日”及台风袭击我区期间,在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们充分利用本区电视、广播、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宝山水环境整治成果,在台风到来期间及时滚动播发风情、雨情、警报,借助社会媒体的作用,使社会公众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全面地获取汛情灾情信息和安全提示,为增强市民的防范意识,战胜台风袭击,减少灾害损失,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政府机关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五个方面的内容及信息数据的时间要求,本局针对该时间段形成的文件、信息资料进行认真梳理,并编制成目录、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单、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表,每月按时上交区信息化委员会。
截至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3年以来,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全面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办事规程等水务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的梳理力度。一是把好源头关,文件性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得到新提高;二是市民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得到新增。根据水务行业社会性、公益性特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以市民的需求为追求,我们积极主动梳理和公开社会关注、市民关心的热点信息。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宝山水务网”和“上海水务网”上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结果、工程招投标及进展情况等动态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大了汛期风情、雨情、水情信息的公开工作。其中,台风、暴雨袭击前后及强对流天气,我们向防汛有关责任人滚动式、不间断提供各种信息预报、防灾警报,使社会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汛情灾情;四是积极推动基层单位公开行业信息。在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在进一步规范行业信息公开内容中,不断增加基层单位信息的公开数量,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区域市民的信息需求。2013年局按《规定》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动信息公开151条,依申请公开78条,对免予公开政府信息和重大决定草案及时备案。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制定一套符合宝山水务信息公开特点的管理制度。宝山水务网的一个重要功能模块为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免予公开的信息以外,其余的政府信息必须按规定予以公开;二是定期主动梳理公开信息。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要求,坚持每月梳理公开信息,定期报送区信息委、及时发布、及时公开;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前,明确审查责任和程序。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对上网的每一条信息,主要领导严格把关,做好先审后发,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当面申请)78件。
四、复议、诉讼情况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900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0次,当面咨询接待700人次。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7000余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信息委的业务指导下,应该说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信息公开做法手段和具体操作以及流转方面取得一些成绩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离上级要求可能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在区信息委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总结经验,借鉴其他兄弟单位好的做法弥补我们的不足。
1、以宝山区政府网站、水务外网和防汛信息服务网为依托,及时面向社会公众及防汛相关人员公布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强公众服务能力,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水务对外服务的良好形象。
2、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力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完善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建立信息公开格式标准,扩展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等功能。
3、加大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基层单位定期报送信息制度,落实基层单位信息公开信息员,扩大水务系统信息公开的范围。
4、加大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培训力度。计划适时对窗口操作人员和各部门信息维护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和信息维护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形势和发展需要。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 统计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1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12%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 151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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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78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78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78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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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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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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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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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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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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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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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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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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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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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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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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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复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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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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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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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秘密”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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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隐私”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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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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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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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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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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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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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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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65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58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7000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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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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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被法院却热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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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举报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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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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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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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邮寄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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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制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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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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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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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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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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