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宝盛沪砚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筹);
我局在收到贵单位递交的《关于成立上海宝山宝盛沪砚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请示》后,按照文化部2000(60)号《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上海宝山宝盛沪砚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沪砚文化研发、交流及技艺传承,沪砚文化推广和人才培养,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13日
上海宝山宝盛沪砚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筹);
我局在收到贵单位递交的《关于成立上海宝山宝盛沪砚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请示》后,按照文化部2000(60)号《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上海宝山宝盛沪砚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沪砚文化研发、交流及技艺传承,沪砚文化推广和人才培养,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