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
2012年1月1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以下简称工商宝山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bsq.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办公室,地址:漠河路600号A幢,邮编:201999,联系电话:56670755。
一、概 述
2011年,在市局、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分局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为开展和做好此项工作,工商宝山分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明确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机构职责。明确分局办公室是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承办机构和主要负责部门,负责按照市局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工作制度,协调本单位的相应工作;法制科是政府信息公开中文件公开内容的审核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技术保障部门;监察科会同法制科负责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评议工作;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是各自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提供和审核部门;分局注册大厅设政府信息公开窗口。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分局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作为公共查阅点,并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2.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分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细则》、《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是在工作中落实各项制度。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在受理、办理、审核、审查、答复、公开等各个环节各司其职、严守程序规定,科室将落实信息公开任务情况作为科室年度评优考核依据。
3.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及时更新目录和办事指南,有效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性。我局认真部署、积极行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及时准确发布政策文件及通知、公示、公告等便民服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性。在分局注册大厅及工商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工商的机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广告登记事项、消费者申投诉事项等内容进行主动公开,为市民的快捷查询、办事等提供了一个优质的平台,群众反响良好。二是积极组织业务培训,落实责任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分局积极参加市局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且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培训总结和分析了该项工作各个环节的侧重点,对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答复好当事人、事中申请的审查、事后答复的总结回顾,都一一做了讲解和详细指导,并明确了各个环节的部门责任人。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总结和材料报送工作。认真进行工作分析总结,发现有疑问的地方,及时请示咨询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要求定期做好月度统计、工作信息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四是完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使用OA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系统。加快了公文内部运转速度,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确保公文上传下达渠道畅通。2011年,分局共处理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59件;分局OA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系统录入政务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工商宝山分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1年,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提供服务类主动公开信息12条;公文类主动公开信息5条,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较上一年度有大幅度增加,主要涉及工商所等级评定、规范机构名称、部分工商所更名及食品流通许可纳入企业设立并联审批有关事宜。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gs.gov.cn)为主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设置专用电脑等设备,提供查阅、摘抄服务等;
3. 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工商宝山分局2011年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网上申请3件,当面申请4件。
从申请的内容看,约57%申请获取处罚决定书,43%申请服务类信息。
(二)处理情况
在7件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7件,其中,“同意公开”或“同意部分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71.4%;“申请内容不明确”需要补正申请的1件,占总数14.3%,申请“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件,占总数14.3%。工作中无违规收费现象。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工商宝山分局按照收费标准共收取检索费、复制费57.2元。无减免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1年分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举报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011年分局受理关于政府信息方面的咨询共172人次,其中受理网上咨询3人次,电话咨询112人次,当面咨询35人次。针对较多涉及服务类信息和企业的基本信息等咨询,及时加强宣传引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丰富政务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2012年分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与市局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指向和最新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
二是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专题授课、座谈研讨等形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说明
统计期限: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及下属所有部门。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41.7%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 12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4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3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7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5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1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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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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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2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3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35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12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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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邮寄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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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制费(纸张) | 元 |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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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3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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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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