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水利特色公共服务,实现宝山河道蓝线划示“一网通办”。根据上海市“一网通办”相关要求,宝山区水务局原“河道规划蓝线审核章”因要素不全无法申请电子印章。为便于工作开展,自2023年5月16日起,正式启用“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河道蓝线专用章”印章,原“河道规划蓝线审核章”印章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新印章印模及停用旧印章印模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启用新印章印模及停用旧印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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