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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民宗办 发布时间 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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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7-03-0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7-03-0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民宗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

 

区各宗教团体及场所、相关各街镇:

近日,市区两级政府相继召开消防工作部署和推进会,强调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全面督促落实各单位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市民宗委也下发了有关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尤其是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要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看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消防安全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完善制度,守住底线

安全工作是场所管理的头等大事,没有缓冲期,也没有休整期,时时刻刻都是关键期。因此,各场所应继续保持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态势,以如履薄冰的工作态度,举一反三地采取有效措施,夯实安全基础,全力以赴确保本区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一要完善责任制度。各街镇要进一步指导和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管理上抓实抓细、责任上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宗教场所的安全管理预警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和信息报告机制,坚决防止在宗教场所内和宗教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

二要做好固强补弱。各街镇要牵头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尽快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人群集聚度高的场所、安全隐患较多的小堂小庙、正在基建的场所、拟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场所,以及对前期检查发现存在安全方面问题的场所开展“回头看”,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证重点部位、建筑设施设备防护到位,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防止漏洞发生、问题反复。我办对重点场所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二、找准短板,创新工作

各宗教团体、街镇要组织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结合正在开展的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按照《上海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落实“规范”主题创建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

一要强化群防群治。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要广泛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防火安全提示和火灾案例警示宣传,细化安全防范预案,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场所安全整治,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二要强化问责问效。对检查发现的场所中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依法执行到位;对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要严格问责,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类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确保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强化舆情应对。要密切关注和引导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做好群众工作,防止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事故信息在社会上、网络上发酵变质,引发不稳定事端。

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办。

 

 

 

宝山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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