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殷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机动车道路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宝山区区管公路、城市道路为我委管辖设施,在收悉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于2月23日召集市道运局、市道运中心、区公安分局、区信息委、区交警支队、电力、燃气、等所有管线权属单位召开了“宝山区道路检查井盖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专题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道路井盖应急处置的确权时效,即管线权属单位应在日常时段2小时内,夜间时段4小时内完成井盖的确权工作,以保证井盖隐患及时处置,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我委计划2023年上半年完成宝山区井盖权属单位自查以及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为各管线权属单位后续井盖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明确了各方职责,同时保障宝山区道路平整,完好,市民通行安畅。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