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宝山国企科技创新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的主办意见_建议提案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健全宝山国企科技创新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的主办意见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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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建议提案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9-3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9-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根据“关于健全宝山国企科技创新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的建议”(9A115号)的提案内容,在征询区科委、区科创委意见的基础上,我委汇集相关情况形成以下办理意见:

一、坚持分类监管与绩效导向相结合,有效完善薪酬考核制度

2022年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的第三个任期开始年,也是宝山区属国资国企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的起步年,今年区国资委将严格贯彻落实市国资委薪酬制度改革要求,继续完善与企业发展定位相适应的领导人员薪酬考核机制。一是以分类监管为基础,不断加强薪酬考核的科学性。根据区属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方案,按照“1+5+X”的战略版块功能布局,建立健全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制度,明确企业监管类别及考核重点,合理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权重,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不断优化国有企业市场化考核制度体系。二是以绩效考评为导向,充分发挥薪酬考核的激励性。实施差异化薪酬分配,对于职业经理人及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与市场化接轨的薪酬架构,加快完善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坚持年度与任期“双考核”机制,在对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予以分类定责、分类考核的基础上,精准化实施“一企一方案”,制定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绩效考核目标并动态调整,真正让考核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

二、坚持依法调控与自主分配相结合,逐步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

2019年,为贯彻落实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区国资委已指导直接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为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区国资委将继续深化健全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机制。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阶段、公司治理水平和所处行业特点,实行工资总额分类管理。经济效益增长的竞争类企业,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三、坚持差异化与多样化发展相结合,不断优化完善激励机制

激励措施一直是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动力手段之一,区属国有企业受历史发展等因素制约,主营业务大多集中在租赁、商贸等传统产业,激励措施较多采用股权激励方式,与科技创新有关的非股权激励的方式,如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设立科研课题骨干津贴、个人团队持股、产业化激励基金等等使用频率相对较低。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国资委优化组建成立了上海南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宝山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吴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努力打造成为区属国有企业参与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的主力军。“十四五”期间,区国资委将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企业的体制机制,努力构建符合市场惯例、契合公司战略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多元复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宣传推广非股权激励成功案例,重点聚焦核心骨干,努力释放人才红利,鼓励科技创新企业积极探索结合自身背景、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等因素,改变思维模式,在兼顾当前经营效益、长期价值创造、未来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同时,积极探索适应科技创新企业特色、时代特点和员工需求的差异化、多样性的激励体系。

四、坚持贯彻党的领导与发挥基层力量相结合,探索优化员工持股机制

实行企业高管、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核心人员直接持股或以某种方式间接持股,让员工拥有股东的身份,形成相互制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有利于促进产权结构多元化,增强员工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关切度和管理的参与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区属国资国企在深化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按照市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要求,在区属国企二级及以下公司,继续试点探索“员工持股”改革。“十四五”期间,区国资委将在组建完成“1+5+X”的版块布局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属国企二级及以下公司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时,同步开展员工骨干持股。进一步完善涉改企业范围、涉改企业行业分类、股权结构比例、员工持股方式等规定和制度,以促进涉改企业凝聚力量、做大增量,努力发挥各方的优势,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挖掘企业内部成长的原动力,提高骨干员工的凝聚力,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续建立国企管理人员容错机制

近年来,国资监管力量不断加强,国企改革不断深化, 20206月,为激励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推动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和区属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落实,区国资委向各直管企业转发《关于激励上海地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实行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改革试错空间。《办法》中明确“容”的底线,提出八项容错免责具体情形及六项容错条件,针对科技创新领域提到,“在推进科技创新、业务创新、品牌创新等过程中大胆探索,因重大政策、行业、市场等变化出现一定偏差、失误或者造成一定损失的”作为容错情形之一,用容错机制打消企业科技创新的顾虑,给科技创新改革者兜底、壮胆、打气,保护其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其丢掉心理包袱,为国企改革在“深水区”提供加速的“护身符”,让科技创新不断突破固有障碍,释放更多红利。

六、坚持主业监管与跨部门协作相结合,协同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按照宝山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战略部署,区国资委、区科委、区科创委等部门坚持以大学科技园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能力提升、创新氛围营造为抓手,大力推进全要素配置、全链条融合、全方位保障,积极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努力以科技创新提升城市软实力、推动城市转型发展。一是将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国资国企科技创新考核目标纳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绩效考核任务,通过考核与激励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提升国企科技创新成果效率。二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科技创新投资项目落地全链式服务。对产业项目进行“全流程、全过程、全领域”服务跟踪,明确各环节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做好上下联动、协调沟通、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三是通过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和提升人才队伍能力建设等手段,强化人才引进、培育,建立梯次升级培育机制,加大政策扶持,优化一网通办流程,提升创新主体能级。四是制定了《2022年宝山区投资促进考核工作办法》,将21个相关委办局纳入考核对象,压实目标责任,全力落实融资对接、资金扶持、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就医就学、场景落地等配套政策,切实做好产业项目落地的相关配套政策服务和保障工作,推动科技创新项目高效落地,促进存量企业增资扩产或转型升级,进一步通过考核机制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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