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熊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等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4〕执法20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姓名) |
上海熊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106MA7BNJX31R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沈佳 |
处罚事由 |
上海熊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未按照规定辨识评估管控粉尘爆炸安全风险;未对粉尘作业岗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十)项;《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熊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壹万贰仟元整和肆万元整,共柒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