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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山区文物保护点——聚龙桥保护工程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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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19-03-2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03-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文化和旅游局

宝文广〔20194

 

 

关于宝山区文物保护点——聚龙桥

保护工程的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你单位关于宝山区文物保护点——聚龙桥保护工程的申请(办件编号:STD201901310008)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同意你单位对聚龙桥进行的原址保护修缮工程。该方案勘察详尽,考证充分,价值判定合理,保护和修缮手段符合文保要求,并提出意见与建议如下:

1、该方案流程经征询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属于保护修缮审批管理范围,原则同意对聚龙桥进行的原址保护修缮,复原文物原有环境特点;

2、需进一步考证勘察桥墩和基础的形式,做好安全加固工作,结合周边的环境,完善结构和构造设计;

3、落架暂存的聚龙桥各部位石构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专人管理。前期落架保护修缮施工过程中需预留出原址位置,以方便后期的原址修缮。

修缮过程中要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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