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晨、王霞波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你们提出“关于缓解派出所办事停车难的建议”的建议(第017号),经分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分局月浦派出所和罗店派出所核查,受限于客观条件,上述派出所供办事群众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停车位数量确实不足,且因公安机关系国家涉密单位,根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也无法开放内部停车设施。为有效缓解办事群众停车难问题,月浦所和罗店所均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班子研讨会议,并落实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教导员作为具体负责人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措施如下:月浦所建议办事群众将机动车停放在月罗路120号(距离派出所50米,有50个停车位,收费标准: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未满15小时收费10元),重新制作停车指示牌张贴在派出所门口,并对门卫辅助人员开展培训,要求做好日常停车引导工作;罗店所建议办事群众将机动车停放在北侧罗溪村村委会附近及罗太路罗升路口的两个社会停车场内,并制作、悬挂停车指示标志,引导群众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