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临遂实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带储存设施)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沪宝 )应急罚〔 2020 〕49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上海临遂实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113MA1GK5X30D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翟玉玮 |
处罚事由 |
2020年6月15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宝山区大康路925号二楼208室上海临遂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地址无实际办公地点。后经电话约谈,询问调查后发现,上海临遂实业有限公司存在从事危险化学品(硫酸镍)经营活动,但该单位未取得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条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临遂实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 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