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村(居)委、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宝山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4号)
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各公司、村(居)委、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宝山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4号)
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