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安委办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罗店镇 发布时间 2020-03-18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3-18
  • 发文字号: 宝罗府〔2020〕27号
  • 发文日期: 2020-03-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店镇

各公司、村(居)委、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宝山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4号)

 

 

 

 

 

 

 

 

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