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场镇联东村“城中村”改造2#地块(上大社区E1-14C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法人的函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调整大场镇联东村“城中村”改造2#地块(上大社区E1-14C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法人的函

信息来源: 区绿化市容局 发布时间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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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19-10-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10-1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绿化市容局

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场镇联东村“城中村”改造2#地块(上大社区E1-14C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位于大场镇,北至锦秋路,东至沪太路,西南方向紧邻东至E1-14AE1-14BE1-14D三个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810平方米。2018年,贵委核发《关于大场镇联东村“城中村”改造2#地块(上大社区E1-14C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宝发改[2018]83号)和《关于调整大场镇联东村“城中村”改造2#地块(上大社区E1-14C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立项主体的批复》(宝发改[2018]244号)。

    2019年5月22,大场联东村“城中村”改造2#地块实施土地出让,出让合同编号为:沪宝规划资源(2019)出让合同第11号,该土地受让人为上海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特别约定:绿化用地(E1-14C)由受让人负责同步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区市容绿化局,并由其负责后期管理。

    根据2019912日《关于“城中村”改造捆绑代建项目立项手续办理的情况汇报》(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3期)以及沪宝规划资源(2019)出让合同第11号的内容,我局申请将大场镇联东村“城中村”改造2#地块(上大社区E1-14C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的项目法人变更为“上海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成后,将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竣工验收,无偿移交我局。

   特此函,请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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