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同开展宝山区河道(湖泊)
适宜钉螺孳生环境调查的函
区水务局:
为了巩固本市持续消除血吸虫病工作成果,进一步夯实“源头管控、属地管理、部门合作”的工作原则,落实以查灭残存钉螺和防控输入性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促进全民健康。根据上海市卫健委《关于印发<上海市血吸虫病监测巩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卫计健康[2018]8号)和上海市疾控中心《上海市贯彻落实〈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实施方案》(沪卫疾控[2019]5号)等相关工作要求和市统一工作安排,我区定于近期组织开展血吸虫病监测巩固专项调查和原流行区血吸虫病防治消除复核暨《三年攻坚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工作。
其中,涉及调查辖区内河道(湖泊)等适宜钉螺孳生环境以及提供相关基本信息等工作,请区水务部门协同开展,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参见《宝山区水务部门提供基本信息内容与要求》、《宝山区河道(湖泊)环境调查表》、《宝山区滩涂环境调查登记表》。请予8月29日(周四)前提供盖章文本,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向伦辉;联系电话:33796760-234,15000163126;电子邮箱: fangyi@bscdc.org.cn
此函。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