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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淞南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淞南镇 发布时间 2020-08-21
【字号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8-21
  • 发文字号: 宝淞府〔2020〕20号
  • 发文日期: 2020-08-2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淞南镇

各企事业单位:

   《淞南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由淞南镇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淞南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和市委市政府“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底线”要求,依据《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本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超大型城市安全风险特点,制定1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2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安全能级显著提升。

二、组织建设和责任落实

淞南镇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长: 赵婧含   镇党委书记

黄志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倪连康   镇党委副书记

        严海港   镇党委宣传委员

吴金平   副镇长

     副镇长

     副镇长

        陶仲安   淞南派出所所长

  员:陈     淞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主持工作)

高海婴   镇社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主持工作)

管忠宏   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主持工作)

沈逸平   镇安全管理事务所所长

陆建林   镇网格中心主任、城运中心常务副主任

仇晓慧   镇房屋管理事务所所长

     镇城乡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持工作)

下设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沈逸平任办公室主任。专项整治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镇安全管理事务所承担。

三、主要任务

推动本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务必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一岗双、齐抓共管、失职追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推进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领域“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工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2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一是督促各部门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二是督促党委、各有关部门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积极发挥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作用,在网、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居村服务场所等设置展板展区、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三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成效纳入考核指标,推广“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记分制管理”制度。四是推进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处罚裁量权的行使。(镇安全办、宣传科牵头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一岗一责”。倡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全员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实现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司其责。三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均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四是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制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五是强化重点场所和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企业外包管理。六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流程,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认定、服务和管理,压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七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实现安责险全面、深化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八是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贯通上下游企业安全管理责任链路,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延导。镇派出所、安全办、规保办

)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二是集中开展五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年度行业测评,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是整治“三合一”场所、老旧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对老旧场所火灾风险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政府实事工程、街镇惠民项目等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落实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摸本地区相关重点行业单位,形成单位名册,并每年定期更新,并结合排摸出的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实际,梳理出消防隐患清单,并按照消防隐患危险程度划分“严重、一般、轻微”等级,坚持“消防危险性大的先开展整治、消防危险性小的先标准化创建”的原则,考虑到时间因素和每年名册的动态更新,对梳理出的行业创建单位按照2020年完成创建30%、2021年完成创建40%、2022年完成创建30%的任务推进。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以“一网统管”建设为契机,2020年将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综合治理体系,整合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消防管理体系。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镇安全办、城运中心牵头)

(四)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强化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治理(镇城建中心、城管、综治办、房办、安全办、城运中心牵头)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程序报批印发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2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三年部署动员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逐项对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深入分析本历年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相关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编制三年行动任务书,在任务书中明确问题隐患(整治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样板工程”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本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适应我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严格问效问责,加强对本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各职能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切实通过三年行动解决一批制约本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水平提高的矛盾问题。

(二)落实依法治理,严格监管执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科学精准施策,主动创新制度。认真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准确分析掌握本风险隐患底数,找准根本原因,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个性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险一策”,做到限时整改、闭环管理。结合本镇发展特点,进一步用好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优势,用好“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信息优势,优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政策支撑、财政支撑、人力支撑。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附件:1.宝山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实施方案

2.宝山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3.宝山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4.宝山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淞南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部门和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和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自觉做到敬畏城市、善待城市,主动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为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上海的重大任务和“五个中心”建设目标全面实现营造良好安全环境。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牢固树立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坚持一流城市的一流治理,坚持超大城市治理像绣花一样精细,不断提升本镇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全面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专题学习教育。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认真学习领会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纳入干部教育内容,通过学理论、听报告、谈体会以及参观各类安全生产主题展览(展馆、体验馆)、赴生产经营单位实地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举措。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贯彻。镇党委、政府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积极发挥安全生产宣传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作用;结合组织“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服务场所等设置展板展区、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讲话精神宣讲工作。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三)刚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订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监管向主动治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完善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定期组织重大安全风险研判,建立重大风险隐患评估和监测预警系统,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广使用双重预防信息管理系统。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积极创建安全发展示范街镇,

(五)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促进安全水平提升。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起)。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完善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各部门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确保重点工作取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上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实效。镇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上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防范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上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本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附件2

淞南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见>的通知》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通过全面启动、强化落实、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到2022年,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本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深化、重点场所和作业环节严格管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健康发展、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延导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实现本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企业要紧密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及时主动获取与生产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学习教育,增强全员依法安全生产意识。企业负责人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牢固确立法治观念,把住法律“底线”,守住安全“红线”,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主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职责,亲自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落实五到位”。企业管理层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管理职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协调等职责。推广企业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要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责任人要明确到每个岗位,切实落实“一岗一责”;责任范围要涵盖每个风险点,并且与岗位素质能力要求相匹配;考核标准要与责任范围相对应,考核结果要与员工收入挂钩,并鼓励设置各类安全专项奖金。倡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全员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实现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司其责。

(三)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和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充实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或者首席安全官,强化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督导。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育力度,鼓励员工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可长期聘用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企业要保证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具备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程。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检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民主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奖惩等基本制度以及涵盖所有生产经营过程和环节的岗位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有条件的企业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研判管控和隐患自查报告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上岗作业。企业要按照规定对各类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和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和管控措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从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贯彻落实《上海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建立完善的安全用工和技术培训体系。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金属冶炼煤气作业等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中,推行以师带徒制度,实行“入企即入校”。鼓励企业招录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作业。

5.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生产工艺、安全风险等,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控制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按照从严从高原则,制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风险程度取值标准,定期评估控制风险,持续完善和落实安全措施,提升风险控制能力。要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纳入企业的决策体系、执行管理体系和日常监督体系,深入到企业一线各个岗位、各个环节。要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承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4.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照风险管控清单,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安全检查,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要明确企业负责人、部门(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范围,按照责任、经费、措施、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隐患闭环管理。要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发现、报告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事故隐患等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瞒报事故隐患或者排查治理不力等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强化重点场所和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1.加强场所、设备安全管理。企业要开展对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环境和设备的不安全因素,重点消除使用违法建(构)筑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规划许可确定的场所使用功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违反规定存放危险物品,厂房、场所“三合一”,有关设施设备未经检验检测合格,使用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等违法情形。

2.管控危险作业环节。企业在进行爆破、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毒有害及受限空间作业、重大危险源作业等危险作业时,要制定和落实作业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确定现场带班的负责人和现场指挥人员,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身体状况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现场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监督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严格企业外包管理。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要查验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资质,并保证出租的厂房、场所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厂房、场所经过内部分割等装修的,要保证在装修后满足各项安全要求,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企业要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对衔接交底、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细化、可执行的约定。企业要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承包、承租单位不得违法二次发包或者转租。

(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企业要结合自身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较大以上危险有害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报送备案,并向从业人员发布。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注重演练实效,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使其处于适用状态。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认定、服务和管理,压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

2.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流程。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按规定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面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集团公司要建立事故处置管理制度,及时掌握信息、组织救援、调配资源、报告情况。

(七)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积极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水平。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信用制度。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情况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要健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情形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强化结果运用,定期分析评估,加强失信联动惩戒,从严监管。

3.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火灾高危单位等企业要投保安责险,鼓励其他企业积极投保。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为投保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并可以协助投保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安全生产科技应用等工作。

(八)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延导

企业要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贯通上下游企业安全管理责任链路,要将安全生产管理向供应商延导,一体推进,连带抽查。要将供应商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督促企业选择供应商时,统筹考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处罚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起)。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单位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职能部门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学习借鉴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要根据重点任务要求,制修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制度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职能部门把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的根本落脚点,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利用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通过告知承诺、指导服务、批评教育、约谈警示、不定期抽查等措施,增强企业的主体意识,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创新监管方式。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积极试点安全生产记分制监管,对一年内达到一定扣分值的企业,通过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强化安全培训、上升监管层级等,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机制,不断完善数据收集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信息。积极推动信息化手段与传统监管方式的融合,不断增强风险隐患的发现能力和违法行为的惩戒效果。

(五)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要不断拓展安全生产举报途径,强化奖励力度,调动企业职工、家属和公众举报事故风险隐患的积极性,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积极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积极与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保险公司等合作,不断利用各方资源和力量发现和解决隐患。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通报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治安全的氛围。


 

附件3

淞南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打造平安淞南,确保淞南镇消防形势平稳可控,结合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本镇消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管理作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通过三年时间,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攻坚治理,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工程,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1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厂房仓库以及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社区出租房、电动自行车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2.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3.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镇城运中心,将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综合治理体系,整合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消防管理体系。

4.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常识作为入职培训、在职培训、换岗培训必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

5.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保持在低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严防发生重特大或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始终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职责分工

依托区消防委平台,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每月组织调度,汇总整治情况,研究推动重点工作。每季度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及时向镇党委做专题报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等,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或设置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派出所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二)集中开展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安全员、保安人员、物业、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志愿者应急队伍。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

3.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发动企业对照整治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执法联动,重点整治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用途(尤其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厂房、仓库)、违规改建冷链仓储、违规搭建夹层空间、现场违规施工动火作业、违规住人等突出隐患问题。二是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和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将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其中,落实常态化的风险隐患排摸发现机制。

(三)整治三合一场所、老旧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风险

1.抓好三合一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强化外来居住人员排查登记环节的辨识,加大对建筑结构改造、经营业态调整的信息采集及现场核实,将集贸市场、小型商业网点、小型生产加工企业(作坊)、闲置建筑、原有建筑结构为底店上铺等场所列为重点对象开展检查,及时发现、核实、查处三合一场所。对安装三合一安全感知应用系统的沿街商铺,进行24小时监控,防止三合一现象反弹回潮。

2.抓好老旧住宅小区突出风险治理。持续开展政府消防实事项目,逐步为老旧住宅小区实施老旧电气线路改造,增设室外消火栓、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结合《宝山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起,制订居民小区消防管理公约和议事规则,强化落实维护保养共用消防设施,对楼道堆物、电瓶车违规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隐患进行常态整治。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协助消除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并整治突出问题等责任。督促指导全24社区微型消防站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等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分工组成,确保建成的社区微型消防站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认真抓好消防宣传进社区工作,通过授课讲解、案例分析、消防安全疏散演练等多种宣传手段,使广大居民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了解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正确方法和正确的逃生技能。

3.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0全镇范围内社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对暂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居民小区,应对现有车棚进行技术改造,加装简易喷淋、漏电保护装置和单点式烟雾报警器等设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广泛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安全培训。每年度组织1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居委工作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本实施方案或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结合淞南镇大排查、大起底活动对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202012月底前,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专项整治办公室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根据隐患单位规模和隐患严重程度明确隐患等级。

(四)巩固提升(2022年)。202011月底前,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消防隐患长效机制。各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域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年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要抱着对本镇火灾形势负责、消防安全形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负责的态度,全面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同。针对消防安全重点隐患区域单位制定一点一方案,采用划片包干、挂图作战等方式明确治理时间表和任务书,对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区域治理难点问题综合施策,切实形成治理合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收集、准确掌握本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科学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

附件:3.1淞南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3.2淞南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3.3淞南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附件3.1

淞南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根据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宝山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本方案,结合本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施划标线标志、严查违停占道、清理通道障碍、修缮供水系统等工作,有效解决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以及住宅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等顽疾问题,保障灭火救援行动高效有序开展,彻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解决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突出矛盾

1.全面摸清堵点。通过排摸掌握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现状,将以下几种情形作为重点督办事项,并列清客观理由:一是妨碍消防车辆通行情况较为严重的;二是消火栓无法正常使用的;三是原设计无消防车通道,消防车无法就近停靠水源的。要组织消防、公安、建管、房管、城管等部门,研究落实具体排查方案和统计表格,切实将住宅小区停车现状和重点问题排查到位,并逐级上报汇总。其中,高层住宅应列为重点对象优先排查。

2.分类按标划线。一是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落实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等其他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三是要结合本镇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3.严查违停占道。对妨碍消防车辆通行较为严重的机动车辆,发动物业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劝离,对屡劝不改的要固定证据上报镇派出所和安全办。构建多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互通机制,组织规划、公安、城建、消防、城管等部门定期开展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突击检查行动,依法对违法车主或驾驶人实施警告或罚款处罚。

4.清理通道障碍。组织住宅小区业主自行管理机构或物业,清理消防车通道上可移动障碍物(用于小区人车分离、引导指示等日常管理设置的可移动障碍物,且在应急情况能及时移除的,不纳入清理范围)。物业应当在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等区域设置警示标志,配备迁移车辆专用装备,并通过保安留钥匙或车主电话等管理措施,确保灾情处置中能迅速迁移占道车辆,保障消防车救援行动顺利开展。

5.修缮供水系统。组织物业对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最不利点开展出水检测,将检测结果报送镇安全办,能够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隐患问题严重且拖延不改或未依法依规履责的责任人(业务大会)、单位和物业,依法从重处罚。建立物业消防服务质量信息互通长效机制。

6.发动群防群治。指导居委将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纳入居民防火公约,指导和监督物业实施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履行住宅物业消防安全义务,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列支、筹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指导居民社区完善居民消防自治公约,对多次违规停车、屡禁不止的业主处以相关限制性措施,达成群众共识,形成群防群治合力。

7.强化宣传曝光。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组织专家学者深入解读涉及消防车通道的法律法规。充分依托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每月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和室内消火栓供水不正常的高层住宅小区,深入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加强警示教育,并在每栋高层住宅楼门口张贴消防车通道管理通告、提示或海报。充分发动市民群众通过社区“社区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举报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切实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8.做好救援准备。对居民小区开展全覆盖调研,重点熟悉小区布局、出入通道、消防水源、固定消防设施等基本情况,掌握小区出入口通行时间及能力、内部通道通行宽度、消防水源以及登高作业场地等情况。结合熟悉调研,修订完善居民小区作战信息卡,标注通道宽度、道路通行能力时间限制等关键信息,组织开展整建制消防救援站初战处置程序实战演练,强化装备和技战术运用,不断提升灭火救援处置能力。积极推进在老旧居民小区设置供水空管试点工作,制定完善规范设置标准,探索破解老旧小区先天缺乏消防车通行条件的新路径。

(二)优化完善“生命通道”治理长效机制

1.强化停车资源共享利用。职能部门要完善区域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协调制度和停车共享供需双方对接协商机制,进一步优化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操作方案。针对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周边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库)要全天开放。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小区居民要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要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或设置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保障内部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应率先将内部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商业、办公等建筑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增建的公共停车泊位,应按照所在区域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全部对外开放。针对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具备夜间停车条件的,我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停放管理制度。

2.加快停车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落实全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定期开展停车普查和专项调查,建立停车位的动态基础数据库。针对存量住宅小区停车现状研究制定有效对策,并纳入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对暂时未造成严重妨碍消防车车通行的,要结合美丽家园和政府实事项目建设,深挖内部潜力;对确实无法解决的,应当研究将其纳入“十四五”规划设计中,加大周边公共停车位补建工作,优先保障住宅小区停车需求。

3.加强规划用地保障。落实《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项目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按照规划要求设置的公共停车位面积,可不计入经营性建筑面积,对于采取底层架空层设置停车位的,可不计入经营性建筑面积,不收取土地价款;纳入经营性建筑面积的,采取存量补地价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要利用公园、绿地、高架桥荫、无法独立开发土地、人防工程、高压线地下空间,既有未利用空间等,建设社会停车设施。对于城市更新、功能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预留,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部门分层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投资建设主体依据相关规定取得停车设施的产权。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结合我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部门本镇消防生命通道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由急到缓,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于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或单位拒不整改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将其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重要内容,以及重要的民生工程,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热切呼声和需求。

(二)强化工作保障。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责任加强各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区域,要提请区消防救援支队挂牌督办;对发生有影响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要求

 


附件1

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要求

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详见示例一)。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详见示例二);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详见示例三),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消防车通道路侧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一

 

 

说明: 批注 2019-12-13 091135

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二

 

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示例三



 

附件3.2

淞南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本方案,结合本消防安全形势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整治目标

全面巩固本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深入掌握本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提升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研究解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堵塞占用“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群租群居等一批极易导致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发动居民消防群防群治,建强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伍,加强消防信息技术应用,最大限度地提升高层建筑御火能级,减少火灾隐患存量、降低火灾危害程度。

二、整治对象

在前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排摸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工业和住宅建筑。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推动高层建筑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按照即将出台的《上海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相关规定,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逐栋明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检测评估、消防经费保障等各项规章制度,配齐配全专业电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建立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宣传教育。

(二)全面整治消防设施问题。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建筑消防设施,逐栋对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排查测试,对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立即组织予以修复;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存在故障的,督促限时整改;对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缺失的,立即予以增补;对消防产品存在不合格情况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的,且一时无法落实整改的,全部列入区政府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

(三)全面治理消防突出风险。推动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深入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停车位、隔离桩等,清理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障碍物,对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实施划线、注名立牌,清理疏散楼梯、前室、疏散走道内堆放杂物和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组织全面自查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健全完善高层住宅建筑群租隐患发现处置机制,多措并举,及时发现清退相关违规住宿人员。

)全面建强基层消防管理。依托城运运行“一网统管” 工作机制,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巡查排查重要内容,划定网格管辖范围,开展日常巡查,延伸火灾隐患发现触角。全面推进在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成微型消防站,依托安全员、保安人员、物业、志愿者等各种力量,落实值班值守。

四、实施步骤

2020年,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合力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对一时无法落实整改的,纳入年度攻坚重点予以挂牌督办。

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要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建立基础台账和隐患清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二)加强统筹,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将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结合实际组织专项督查,跟踪行动进展,确保长效机制的形成。

 

附件3.3

淞南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本方案,结合本消防安全形势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整治目标

全面巩固本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深入掌握本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用途(尤其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厂房、仓库)、违规改建冷链仓储、违规搭建夹层空间、现场违规施工动火作业、违规住人等突出隐患问题,全面强化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提升厂房仓库御火能级,减少火灾隐患存量、降低火灾危害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推动厂房仓库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按照《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明确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所需消防经费保障。

(二)全面治理消防突出风险。健全完善厂房仓库“三合一”隐患发现处置机制,多措并举,及时发现清退相关违规住宿人员。对厂房仓库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消防设施瘫痪的,且一时无法落实整改的,全部列入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对未办理手续擅自施工、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用途、违规改建冷链仓储、违规擅自搭建夹层空间等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全面建强基层消防管理。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和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将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巡查排查重要内容,划定网格管辖范围,开展日常巡查,完善各类隐患排查、核查、整改措施。

三、时间安排

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重点督办整改一批规模型冷库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2021年,排查登记的厂房仓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职能部门要把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开展此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工作。同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遇到的相关问题。

(二)采取有效手段。要结合本镇特点,研究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要督促并指导单位开展隐患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问题隐患的单位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舆论、技术等多种手段推动隐患整改。

(三)强化联勤联动。各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依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原则,加强履职尽责,确保协同联运机制运行高效。

附件4

淞南镇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按照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以及《宝山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淞南镇实际,加强城市建设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至2022年年底,通过三年排查治理,构建责任清晰、清单完整、目标明确、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城市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大力推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着力推进本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居民安全文明素质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覆盖住宅、非居住房屋、公共建筑的安全排查和处置机制。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台账管理。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超期使用临时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

全面排查项目文件审批审核手续、施工许可证规定的审批手续、相关承诺内容的落实情况以及参建各方资质资格情况,对存在建设程序违法违规的项目,依法严肃查处;

完善“四无”工程的发现与报告机制,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在日常检查中及时发现管辖区域的“四无”工程,弥补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衔接中存在的盲区和薄弱环节;加强装饰装修项目改动结构排查,有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重点检查工程是否存在建筑结构变动、使用功能调整、防火设施变动等;是否存在未经设计、未经审图擅自更改工程内容的现象。

3.贯彻落实本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闲置厂房出租、厂房改建工程等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

(二)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制定出台本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立本房屋安全检查、周期检测、维修及限制使用等制度。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加强房屋外立面附着物安全管理,强化落实业主对于设置的空调外机架、雨篷、花架、晾晒装置等附着物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业主、使用人违规设置或者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履行劝阻报告义务。

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镇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落实本建筑物高空坠物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的原则,业主和设施设备产权人为责任主体,负责对建筑和相关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日常维护工作,造成高坠隐患问题产生的业主或相关责任方承担维修责任。对存在高坠隐患的房屋,物业服务企业或小区自行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告知、设立警戒线等警示措施,并由相关业主或责任方进行整治。

(三)强化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治理,深入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在水务深基坑工程试点开展基坑监测数据与BIM平台对接联动,及时管控危大工程安全状况。

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部门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各职能部门要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本镇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提炼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由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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