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27日在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宝山区审计局局长 张 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深入落实中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压实整改责任,注重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通过深入整改提升管理水平,将审计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区审计局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责任。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实事求是地提出整改要求,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引领全面整改推进。对部分普遍性问题,推动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并将审计整改与完善内部治理相结合,强化内部监督,巩固整改成效。对涉及多部门协调的问题,推动加强部门联动,通过研究完善管理办法、优化工作机制等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各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有的单位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通报审计查出问题,分解整改任务,推动责任落实;有的单位与巡察整改、督查考核等工作协同推进。截至2024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5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40个问题和要求分阶段整改的5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共上缴财政资金1.17亿元,收回资金、调整账目金额0.26亿元,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49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未及时续签的问题,3幅土地已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补缴租金9301万元;对另外4幅土地,区规划资源局已发出土地租赁合同到期通知书,同时牵头相关部门召开专题推进会,确定续租意向;并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针对尚未到期的租赁项目,设立到期前6个月的预警机制,提前确定续租情况。
2.关于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营质效有待提升的问题,城投公司和国投公司已分别将收到的政府投资基金收入1972.75万元和191.25万元上缴国库。
3.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填报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区财政局印发了2024年区级机关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同时加强对各单位绩效指标填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的问题,涉及的8家单位已将结余资金239.29万元上缴区财政。
2.关于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细化公用经费预算编制中需要进行电子集市采购的支出项目。对于采购比价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问题,涉及的4家单位加强了对邀标企业的审查,强化监管职责。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公车经费使用情况的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完善新能源公车运行经费预算定额。对于部分单位油卡余额过多的问题,区财政局会同区机管局进一步梳理调研,在2025年预算编制中重点要求各预算单位规范油卡使用管理。
4.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涉及的6家单位均已按照要求调整、规范账务处理,其中1家单位还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涉及的2家单位已设立现金日记账,并规范了房租收缴流程。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本区先进制造业等专项资金方面。
(1)关于个别实施细则与科创30条政策不一致的问题,区经委结合我区科创30条政策条款的修订,同步完善相关实施细则。
(2)关于个别企业使用相同证明材料申报不同专项资金的问题,区经委结合科创30条实施细则的制定,进一步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避免重复、多头申报。
(3)关于部分扶持资金拨付及时性有待加强的问题,区经委结合科创30条新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政策精准、及时兑现。
(4)关于个别房租补贴企业未注册在宝山的问题,区经委已协同所属镇督促企业退回房租补贴3.04万元,并上缴区财政。
2.本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够充分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一是将“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建、改建和扩建”纳入《2024年宝山区基层卫生工作要点》,并召开基层卫生工作会议进行部署,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个别基层服务站已基本建设完成。二是进一步完善人才考核激励标准,2024年招引全科医生20人,新增全科医生定向培养11人,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人才紧缺问题。
(2)关于医联体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各医联体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或修订了25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流程。提升双向转诊信息化支撑,各医疗机构已全面启用上海市分级诊疗管理系统,涵盖全市三级医院和各区属医院的优质号源。
(3)关于家庭医生服务质量需提升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一是督促各社卫中心通过多渠道加强与签约居民的联系,并将签约饱和度纳入社卫中心2024年度绩效考核,对签约人数过多的家庭医生通过转签或增加医护助手数量等方式确保服务质量。二是通过上海发布、社卫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老年脑健康体检的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4)关于医疗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关于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对科研类项目经费的支出内容、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区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基层单位科研项目的审核,组织开展医学卫生项目中期评估,将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作为评估内容之一。
(5)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一是及时完善管理办法,制定了《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资金规模进一步规范了基建项目的管理要求。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相关科室在基建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职责,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监督下属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本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及村庄改造推进情况方面。
(1)关于奖补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制定了《宝山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与长效管护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监督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奖补激励机制。同时,已收回历年多拨付的奖补资金29.36万元。
(2)关于镇村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镇组织召开整改部署会,涉及的2个镇修订了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区建设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纪委、区监委共同制定了《宝山区村级集体投资村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全额使用村集体资金或村集体资金占主导地位的行政村,在集体土地上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提供明确指引。
(3)关于村庄长效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通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提升了村容村貌,并根据《宝山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实施意见》中明确的管护标准和管护责任,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有(集体)企业资产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下属企业典当业务的风险控制不足的问题,下属企业一是归还了内部借款,并制定了典当业务风险控制制度,明确了放款金额上限;二是与业务合作方重新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担保合同、补充协议等,明确了当户与周转账户之间的法律责任关系,规避经营风险;三是通过风控制度以及《典当业务合作补充协议》明确了房地产典当需办理抵押、典当业务需进行估价、需取得并留存还款来源证明文件等事项。
(2)关于对下属企业存货管理的监管不严的问题,下属企业制定了进销存管理制度,规定了存货管理相关流程、具体事务内容、管理职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对存货管理的监管。
(3)关于资产信息系统部分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区供销社已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更正错误信息,并针对多录入的应收未收租金补充了2022年疫情租金减免信息。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涉及的10家单位均已完善资产管理工作。4家单位进一步落实定期盘点制度,完善管理台账,及时补贴标签,规范固定资产管理;2家单位已落实固定资产调拨手续,2家单位将闲置资产投入使用或纳入预算一体化平台公物仓管理,2家单位已进行资产报废处置。
(2)关于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的7家单位均已进行账务调整。3家单位已将7个竣工项目补计入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涉及金额2085.34万元;2家单位已补计长期待摊费用,涉及金额357.50万元;2家单位已将相关专利计入无形资产。
3.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协同监督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推进会,明确“三监联动”闭环管理流程,建立联动联络员机制、监测采样全过程质量控制机制,提高“三监联动”效率。
(2)关于对属地单位环保工作考核不细致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结合区委2023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完成对街镇园区的生态环境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以及短板弱项反馈给各街镇园区,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后续指导监督工作。
(3)关于购买服务的内控制度和监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修订完善《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内控规章制度》《宝山区生态环境局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规则》,进一步明确采购流程、验收和质量检查要求以及监督考核标准。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建设程序不完善的问题,1个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关工作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建设项目工作流程;工程变更按要求向主管部门上报审批,规范履行变更程序。2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2.关于建设成本核算不实的问题,2家单位已对4个项目中多计价款或费用据实进行处理,目前已收回31.52万元,调减102.16万元。
3.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家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审核,规范结算条款,严格控制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保持统一。
4.关于结算依据手续不全的问题,项目主管部门即知即改,已补齐缺失的材料、盖章和签字,完善了结算依据。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但个别问题的整改仍需持续推进。有的机制制度问题本身即属于改革中长期任务,需要伴随着改革深化持续推进解决。有的跨部门跨行业问题缺乏协调机制,需多方加强配合共同推进解决。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约处置,政府投资基金的投后管理,主管部门既要强化责任担当,拿出真招实招,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又要协调多方共同分析原因,深入研究论证,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管理。
对上述未尽的事项,有关部门(单位)已作出后续整改工作安排,明确整改时限。下一步要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区审计局将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按照时间节点,依法对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宝山“一地两区”建设。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