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和《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会拟聘任丁文峰(男)担任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26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公告有效期七天,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部门: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路6号
联系电话:56609411
邮政编码:201999
特此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