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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宝山区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条线工作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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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2-05
  • 发文字号: 宝市监〔2021〕6号
  • 发文日期: 2021-02-0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2021年宝山区产品质量、认证、认可

与检验检测条线工作计划》的通知

 

注册科,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

现将《2021年宝山区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条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22

 

  2021年宝山区产品质量、认证、

认可与检验检测条线工作计划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重点工作目标安排,现制定2021年宝山区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条线工作计划如下:

一、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产品质量监督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根据市局要求,完成国家监督抽查和市级监督抽查的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根据计划开展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全年计划抽检非医用口罩、车用柴油、塑料购物袋、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消防产品、儿童学生用品等14大类产品。监督抽查将委托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执法大队、各市场所配合做好现场抽样工作。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依法及时处理。(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

2.不合格后处理。对国家、本市、外省市及本区等各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实施后处理。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收回不合格产品,限期改正;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组织,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完成整改的生产企业,依法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复查;依法处理复查不合格企业。(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

3.风险监测后处理。承担市局委托或移送的国家、本市、外省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处置工作。对于企业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发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告知书》,约谈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改正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并报告改正结果。发现企业涉嫌存在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开展执法检查,依法进行处理。(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

4.专项整治。开展区域内非医用防疫物品、打击非法加油、塑料污染治理、消防火灾治理等各类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中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按要求上报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及资格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要部署,按照国发〔202013号和国家总局通知要求,做好原5类国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程序,做好发证后规定时间内的现场审查和全覆盖例行检查,年度检查比例100%。(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注册科)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对区域内5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根据AAABC分类监管频次要求开展证后检查:AA类企业,每年以不低于20%比例开展检查;A类企业,每年以不低于50%比例进行检查;B类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检查;C类企业,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检查。全年计划监管10家次,依法查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

3.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区域内15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按照ABC分类监管要求,每年对A级企业监管频次不低于1次,B级企业监管频次不低于2次,对C级企业监管频次不低于3。全年计划监管30家次,依法查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

二、认证监管工作

()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专项检查

宝山区现有质量管理体系获证组织2238家,按照0.38%的抽查比例,通过认证活动现场观察、质量管理体系获证组织现场检查等方式,随机检查自愿性认证获证企业9家,倒查认证机构认证行为,参加市局组织的全市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法查处管理体系认证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

()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监督检查

宝山区现有生产型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2家,计划下半年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认证活动的合规性、获证组织是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等方面,并根据市局部署开展有机产品抽查,依法查处有机认证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

()强制性认证活动专项检查

宝山区现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53家企业378张证、自我声明1226张证,按照4%的比例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合规性和认证结果有效性,参加市局组织的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并对市局移送的检查结果开展核查,依法查处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

()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及后续监管

严格按照CCC免办审批条件,审核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发放证明。对辖区内5CCC免办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并随机抽取不同批次产品核查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申报材料应报未报或者申报不实的情况,是否未按后续监管要求、后续管理承诺使用或处理相关CCC免办产品。依法查处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注册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

三、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日常检查

宝山区现有各类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78家,利用“宝山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按照14%的抽查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并对24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能力保持情况、检验检测行为规范性,依法查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行为。参加市局组织的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对市局移送的检查结果开展核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执法大队)

 ()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

根据市局下达的《告知承诺后续监管计划》,参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承诺事项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执法大队)

 ()机动车检验机构人员综合能力考核试点

作为市局2家试点区局之一,试点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综合能力考核,通过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2项考核,来提高辖区内机动车检验机构对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项目标准的准确掌握能力,杜绝对标准理解不准确,导致错检、漏检以及擅自增加检验项目等未按标准检验情形。(责任部门:产品监督科、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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