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辖区各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宝山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及街道安委会工作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份,在本辖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结合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城市安全运行风险特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辖区企业主体责任、各部门监管责任和社区属地责任,突出辖区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特种设备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守牢兜住辖区安全发展底线。
(二)工作目标。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辖区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根据张庙街道安委会工作部署,建立张庙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赵明玉。组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街道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街道下属公司、各居委、业委及小区物业负责人。
三、工作内容
(一)企业层面:突出主要负责人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发挥好主要负责人的主导作用,一级推一级将排查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排查整改质量。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企业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基础上注重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在此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组织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等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紧盯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坍塌等事故多发易发环节,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严格检查督促制度措施落实。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突出强化发包方的首要责任和承包租赁方的主体责任,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6.发挥街道下属公司安全生产“头雁效应”。街道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把“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活动常态化,对5年来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开展后评估,带头深入学习宣讲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分包、安全生产“企业码”等安全生产管理创新,采取企业班子成员下沉“包干制”等方式,一级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制度、品牌案例、长效机制。
(二)监管层面: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分管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以各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要求为依据,夯实责任,对各自监管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情况开展评估研判和趋势性分析,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管部门突出抓好以下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工贸领域:重点排查辖区2个加油站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风险,深化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工贸领域对辖区涉及的工贸企业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人、机、物、环隐患排查自查。(由街道安全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交通运输领域(含道路、水上交通运输):重点排查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超限超载行为,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车辆检查力度,严处“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让行等易致祸违法行为,要持续严查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闯红灯等易致祸违法行为,严防因乱致祸风险。要加强雨雪、冰冻、团雾等灾害天气交通安全管控,对桥梁隧道、客运枢纽场站、城市轨道交通等加强安全检查,狠抓运营安全,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由公安派出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重点排查开展重点水域和“四客一危”(客渡船、高速客船、客滚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等重点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水上交通非法违法行为情况;加强对寒潮、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的预防预警和预控工作,严格落实商渔船禁限航规定,督促各类船舶做好防风避风工作;深化央地联动治理体系,推进相关涉水部门加强水上安全风险综合防范工作等。(由街道社管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3.消防领域:重点组织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物流仓储、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特别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进行全面、严格、细致的消防检查,依法实行“五个一律”措施:即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未经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要督促企业加强应急逃生培训教育和演练,年底前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逃生演练。(由公安派出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4.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风险点的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转包分包,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情况,大风蓝色预警期间要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停止室外施工作业等。(由街道安全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5.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排查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深入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以及油气输送管道、液化气体钢瓶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等。(由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6.燃气领域:要盯紧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燃气具生产销售这五个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执行管道检维修作业许可制度情况;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情况。建立完善城镇燃气使用环节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台账,排查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完善辖区住户、燃气用户等基础信息管理,燃气企业建立健全用户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钢瓶溯源系统,排查及整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隐患。持续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提高重点人群、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针对性,尤其要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做好帮扶工作,切实减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情况等。(由街道安全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7.其他领域:商务、卫健、教育、水务、房管、绿化市容等领域也要也要结合实际,明确各自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压紧压实街道各级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街道各单位、部门、居民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5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各单位、部门、居民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在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产业能级提升等过程环节守牢安全底线,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对标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面提升重大事故隐患的发现、防范和管控能力。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各单位、部门、居民区要迅速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鼓励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内部举报人机制,查实重奖,拓展渠道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举报奖励工作。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健全机制、关口前移,落实《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宝府〔2021〕102号)要求,开展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要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配齐配强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街道安委办将深化上账理念,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全部上账、即查即改,严格分类管理、闭环销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化、清单化。设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曝光、整改等量化指标,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4个阶段,各牵头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制定方案和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下旬前)
各牵头部门要依据本行动方案,分别制定各自主管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要采取集中动员、专家授课、上门服务等形式,抓好本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和帮扶指导阶段(2023年6月底前)
企业要在制定方案、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扩大专项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精准执法和强化督查阶段(2023年11月底前)
各有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街道安委办组织力量加强督导,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排查整改不细致不彻底的,纳入年度考核,严格追责问效。
(四)总结提高和巩固成果阶段(2023年12月)
全面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推进,务求取得实效。要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厂房仓库、游览接待场所特种设备、建筑工地、有限空间作业、医疗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治理行动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紧盯重大事故隐患不松劲不懈怠,彻查大隐患、严防大事故。
(三)落实专人负责,强化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安委办将实行月调度、季评价制度,请各牵头部门做好以下配合工作:一是每月汇总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见附件1),并于每月28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街道安委会办公室。二是于2023年6月18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会办公室;三是分别于2023年8月13日前、2023年12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春;36110742;邮箱:liuchun@shbs.gov.cn)。
附件:1.宝山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各部门联络员信息反馈表
3.企业自查自纠表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张庙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