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5-01-23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退役军人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5-01-2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1-2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报告由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电子版可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http://www.shb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号,邮编201999,电话:021-5657091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条例》《规定》及有关要求,聚焦退役军人工作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持续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通过宝山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1条(公文类政府信息2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19 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政策等信息261条。开展“为老兵办实事”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持续推进“透明政府”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答复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为本单位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为无法提供相关信息的(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年内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办理引起的后续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做好主动公开公文网上备案,主动公开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均通过OA备案系统实时推送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按要求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公文资料。进一步推进“阅办联动”,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增设“办”字图标跳转到办事页面链接,实现从“看”到“用”无缝衔接。按时填报政务公开月报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指南,加强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事项完整性准确性对应链接跳转的动态维护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专人答复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工单119件,区退役军人服务大厅电话接待2173个,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的同时,注重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宣贯解读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信息

(五)监督保障

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定专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不够政务公开的平台和渠道不够多样化互动机制不够完善公众参与度不够高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提高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便捷性。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和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公众需求和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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