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条线)、各中心(事业单位)、各居(村)党组织、各公司(企业):
根据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岗位变动情况,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友谊路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姜玮枫 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第一副组长:邢 彤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杨 颖 党工委副书记
荆培春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副 组 长:吴 军 党工委副书记
汪 怡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春堡 办事处副主任
曹 磊 办事处副主任
张建忠 人大工委副主任、总工会主席
李志军 二级调研员
钮向东 政法干部
顾幸庆 原政法专职干部
张念强 党工委委员、社区党建办主任
黄启群 党工委委员、社区党群办主任
成 员:王得友 党政办(应急管理办)主任
毛静忠 营商环境办(财务管理办)主任
陈 虹 社区党委专职副书记
周 浩 社区管理办主任
龚鸿飞 社区平安办主任
陈祯巍 社区服务办主任
肖本胜 社区自治办主任
印亚东 行政党组办主任
高 飞 信访办主任
高松发 纪工委副书记
李 俊 人大工委办公室负责人
张卫领 总工会副主席
杨亦男 团工委书记
钱静燕 妇联主席
陆 烨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倪天清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徐 杰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陈玲菊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唐 琴 友谊路司法所所长
曹 军 友谊路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黄 超 友谊市场监管所所长
宗 炜 友谊路派出所所长
金重冶 双城派出所所长
魏建忠 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吴淞水上派出所所长
于 镭 长航上海公安分局吴淞派出所所长
朱伟青 宝钢一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张 芸 宝钢二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龚 斓 宝钢三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郑 艳 宝钢四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张 莹 宝钢五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高 璐 宝钢六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王 伟 宝钢七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潘柳伊 宝钢八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王赟华 宝钢九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季 红 宝钢十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夏 敏 宝钢十一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姜 婷 宝林一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苏蔚华 宝林二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姜爱君 宝林三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樊绿沁 宝林四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刘彩文 宝林五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刘 菁 宝林六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刘晓青 宝林七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宋冬梅 宝林八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沈建芳 宝林九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周玮洁 宝山一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谢 莉 宝山二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郭宏伟 宝山三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陆永青 宝山五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杨剑萍 宝山六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万海燕 宝山七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丁莉群 宝山八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郭丽瑾 宝山九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张美红 宝山十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倪晨华 宝城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魏 涛 白玉兰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胡玉华 华能城市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孙 健 密山二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朱蓓静 临江公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齐 眉 临江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熊真贞 住友宝莲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余 娟 同济公寓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苏 莉 长滩第一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杨建忠 炮台村党支部书记
友谊路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10个专项工作小组和1个实地测评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街道创全办”)
主 任:杨 颖
常务副主任:黄启群
副 主 任:专项工作小组牵头部门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做好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创全工作任务的责任分工及协调、落实;将创建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决算,保证创建专项资金的落实;定期召集创建工作推进例会,研讨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对重大难点问题,注意汇总收集,及时上报街道领导小组。
二、专项工作小组
(一)社会动员组
牵头领导:杨 颖、张建忠
牵头部门:街道人大工委、社区党群办、社区党建办、总工会、团工委、妇联
工作职责:
1.开展全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号召干部职工、各界人士和全体市民参与创建工作。
2.动员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工作,攻坚克难,创先争优,为创建工作作贡献。
3.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
4.完成《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I-1 理想信念教育”“I-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I-3 培育文明道德风尚”测评项目对应的指标。
(二)政务环境组
牵头领导:杨 颖、曹 磊
牵头部门:党政办、纪工委
工作职责:
1.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政府综合执法,优化审批程序。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
3.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4.完成《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I-4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测评项目对应的指标。
(三)法治环境组
牵头领导:吴 军、杨 颖、汪 怡
牵头部门:社区平安办、社区党建办、社区服务办、司法所
工作职责: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社区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2.维护公民权益,加强对广大市民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和劳动合法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侵权违法案件。
3.加强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4.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5.完成《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I-5 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测评项目对应的指标。
(四)市场环境组
牵头领导:邢 彤、陈春堡
牵头部门:社区管理办、营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
工作职责:
1.开展诚信教育实践。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
2.建立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规范窗口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文明用语,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电话。
3.完成《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I-6 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测评项目对应的指标。
(五)人文环境组
牵头领导:杨 颖、汪 怡
牵头部门:社区党群办、社区服务办
工作职责:
1.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2.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培育文明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维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文明秩序,阻止不文明行为,设立明显禁烟标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普及文明交通常识;开展扶贫帮困、支教助学、义务献血、义演义诊、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
3.完成《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I-7 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测评项目对应的指标。
(六)生活环境组
牵头领导:吴 军、陈春堡
牵头部门:社区管理办、营商办、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工作职责: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加大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加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
2.加强城市管理和完善公共服务。通过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逐步消除违章停车、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建设社区优美生活环境,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3.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常住人口数合理配备公共卫生人员,要因地制宜开展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100%;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5.完成《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I-9 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测评项目对应的指标。
(七)社会环境组
牵头领导:吴 军、曹 磊
牵头部门:党政办、社区平安办、友谊路派出所、双城派出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吴淞水上派出所、长航上海公安分局吴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
1.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高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完善公共安全保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饮用水安全。
2.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水平,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控制安全生产事故。
3.强化治安管理,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有效控制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4.完成《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I-10 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测评项目对应的指标。
(八)生态环境组
牵头领导:邢 彤、陈春堡
牵头部门:社区管理办、营商办、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工作职责:
1.加强绿化种植与养护,加强环境管理,提升环境质量,杜绝环保部挂牌督办事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争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0%;消除黑臭水体;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III类;不断提高水质优良比例,控制劣于V类水体。
2.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推进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保持农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
3.完成《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I-11 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测评项目对应的指标。
(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
牵头领导:吴 军、杨 颖、汪 怡
牵头部门:社区服务办、社区党群办、社区平安办、司法所
工作职责:
1.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教育、民政、文化、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有常态化工作品牌或经验。
2.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让未成年人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落实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和师德建设;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措施扎实,氛围浓厚,成效明显。
3.推进学校少年宫、家长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社区将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纳入社区发展规划,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设施和活动安排。
4.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经营性网吧不许接纳未成年人;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
5.完成《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包含的指标。
(十)效能督查组
牵头领导:杨 颖
牵头部门:社区党建办、纪工委
工作职责:
1.加大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各工作组和各责任部门按照统一部署,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
2.将创建工作纳入到对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中,对推进创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进行警示、诫勉谈话、纪律处分。
3.依据需要,加强干部到街道创全办的岗位锻炼和教育培训,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人才支撑。
三、实地测评专项工作组
指挥长:荆培春
副指挥长:印亚东、梅 燕、王欢欢、齐 眉
成 员:朱 阳、欧阳滢子、来玮骏、曹 懿、朱俊燕、姚爱萍、杨 敏、杨 駺
工作职责:
1.根据区文明办整体部署,按照街道党工委要求,牵头研究细化指标、制定落实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创全整体工作、完成资料汇总和总结工作。
2.组织开展实地测评、问卷调查等创全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分组开展日常巡访、测评督察、跟踪反馈以及工作考核。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工作岗位的人员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