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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劳人仲(2025)办字第2089号非一裁终局公告

信息来源: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10-10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主题分类: 劳动关系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10-1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10-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顾村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秦与你单位关于工伤待遇等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人仲(2025)办字第208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1、被申请人上海顾村建筑实业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秦辉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9日、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期间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人民币1174.12元;

2、被申请人上海顾村建筑实业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期间工伤人民币医疗费5481.95元

3、被申请人上海顾村建筑实业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秦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37302元;

4、对申请人秦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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