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文轩文化工作室(筹):
我局在收到贵单位递交的《关于成立上海宝山文轩文化工作室的申请》后,按照文化部2000(60)号《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上海宝山上海宝山文轩文化工作室”,在规定范围内从事开展社区文化服务和红色文化展示;开展社区文化知识讲座和交流;承接政府相关的服务项目。并积极参与社会和社区的公益活动。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5月 8日
上海宝山文轩文化工作室(筹):
我局在收到贵单位递交的《关于成立上海宝山文轩文化工作室的申请》后,按照文化部2000(60)号《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上海宝山上海宝山文轩文化工作室”,在规定范围内从事开展社区文化服务和红色文化展示;开展社区文化知识讲座和交流;承接政府相关的服务项目。并积极参与社会和社区的公益活动。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5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