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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山区公益性劳动组织 结余资产处理的意见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9-03-22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3-22
  • 发文字号: 宝人社〔2019〕8号
  • 发文日期: 2019-03-1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街镇、镇,各相关单位:

2017年底,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对公益性劳动组织开展全面转制工作。本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转制工作,于20183月底,完成转制工作,从业人员已全部退出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入民办非企业或正规企业中。在此次转制工作中,共涉及公益性劳动组织159家,转制完成后,原公益性劳动组织需进行一系列注销手续,因此需先行对原公益性劳动组织开展专项审计,了解并掌握原公益性劳动组织内的资产结余情况后,对其原有资产进行处理后,再进行一系列注销手续。20185月起,由具有审计资质的上海瑞和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众垚会计师事务所两家事务所,对全区159家服务社进行专项审计,201810月审计工作已经完成。

经区人社局与区财政局研究决定,对于我区原公益性劳动组织结余资产处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结余资金的处理

我区原公益性劳动组织结余资金,主要来源分为区财政补贴、街镇财政补贴、相关主管部门(单位)补贴、个人出资资金、企业出资资金及历年经营结余,其中,历年经营结余上交财政,其余结余资金按原渠道返还,具体如下:

1.区财政补贴

结余资金来源于区财政补贴的,先将结余资金上交至区人社局社会保障专户,待所有公益性劳动组织中涉及返还区财政的结余资金全部上交至区人社局社会保障专户后,再由区人社局社会保障专户汇总并上交至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2.街镇财政补贴

结余资金来源于街镇财政补贴的,按原渠道返还组织所属街镇财政。

3.相关主管部门(单位)补贴

结余资金来源于相关主管部门(单位)补贴的,按原渠道返还相关主管部门(单位)。

4.个人出资资金

区级公益性劳动组织中的宝山职安公益服务社、宝山宝洁公益服务社,结余资金中有个人出资资金,主要为劳动组织成立初始资金出资和垫付市社会保险费补贴资金,此项资金转回相应的出资个人。

5.企业出资资金

区级公益性劳动组织中的宝山宝洁公益服务社,结余资金中有企业(上海宝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资金,此项资金转回上海宝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历年经营结余

结余资金来源于历年经营结余的(主要为从事物业四保项目的组织向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区级公益性劳动组织中的宝山职安公益服务社、宝山瓷器公益服务社、宝山宝洁公益服务社,历年经营结余上交至区人社局社会保障专户,待所有公益性劳动组织中涉及返还区财政的结余资金全部上交至区人社局社会保障专户后,再由区人社局社会保障专户汇总并上交至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二、固定资产的处理

区级公益性劳动组织中的固定资产,转至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单位),街镇级公益性劳动组织的固定资产,转至组织所属街镇相关主管部门(单位)。

三、银行账户注销

各公益性劳动组织将结余资产全部处理完毕后,将原有银行账户进行注销,并将注销证明材料备案至区人社局相关部门。同时,办理其他相关注销手续。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1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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