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D098号提案 的复查情况_历届建议提案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D098号提案 的复查情况

信息来源: 上海宝山 发布时间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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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历届建议提案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0-11-3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11-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宝山

刘洪法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老龄事业的关心,对您提案中的建议和意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根据区政府对提案办理情况开展跟踪复查的要求,对提案复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推进本市养老服务与医疗资源结合,市民政局联合市卫生、人保、财政等部门,就加大对养老机构(含长者照护之家)的医疗支持达成初步共识,研究形成《关于完善本市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医养结合的若干建议》。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28号)文件精神,我区养老机构和长者照护之家100%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医疗合作协议。

二、大力推进我区养老机构(含长照)医养结合工作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本市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工作指南的通知》(沪民福发[2015]15号)文件精神,现宝山区51家养老机构(含长照),除与医疗机构临近设置的、床位数不满150张的机构,现共有28家机构中设立内设医疗机构,分别是3家护理院、1家卫生所、22家医务室和2家保健站。

三、在无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含长照)中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在养老机构中开设家庭病床工作有关事项的的通知》(沪医保[2005]154号)有关规定,民政、卫生部门加大配合,对无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与相关社区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合作,由相关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对其住养老人开展家庭病床,或定期上门提供巡诊等服务,为其中的住养老人提供优质、价廉、方便的医疗服务。

 

 

                                宝山区民政局

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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