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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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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3环不罚〔202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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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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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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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海隆赛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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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7557067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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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孙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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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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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不予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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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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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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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上海海隆赛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6-03-04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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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公告板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03-0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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